(1)国际避税天堂(也称为避税天堂)通常是人们可以用来进行所得税或财产税的国际避税活动的国家和地区。它的存在是国际纳税人开展国际避税活动的重要前提。 。
(2)国际避税天堂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不征收任何所得税的国家和地区。一些国家和地区不仅不征收所得税,而且不征收任何财产税。这种避税天堂通常被称为“纯避税天堂”或“典型避税天堂”。目前,这类纯避税天堂主要包括巴哈马,百慕大,开曼群岛,瑙鲁,瓦努阿图,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汤加等。
2有所得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这些避税天堂包括瑞士,爱尔兰,列支敦士登,海峡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所罗门群岛。
3所得税类别适用于仅具有地区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尽管这些国家和地区要缴纳所得税(一般税率也很低),但不对纳税人的外国收入征税,这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促进跨国公司的国际避税。许多拉丁美洲国家曾经属于此类避税天堂,例如巴拿马,利比里亚和哥斯达黎加。中国香港也属于此类避税天堂。
4个对国内一般公司征收正常所得税,但为某些类型的特定公司提供特殊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此类避税天堂包括卢森堡,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塞浦路斯等,以及瑞士,列文顿等在上述第二类避税天堂中。
5个与其他国家有大量税收协定的国家。根据国际税收条约,双方必须向另一国居民提供一定的税收优惠,主要是预提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国家名称:巴巴多斯代码BB
国家名称的解释:西班牙语表示“长胡须”。
合理的避税措施是税收筹划
,考虑到旧法律的弊端,新法律进行了重大调整,从而导致公司所得税税收筹划发生了重大变化:
(1)从注册区规划对于企业
的规划,旧法律规定,只有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才能享受15%的优惠税率。因此,不在此领域的高科技企业正在进行税收筹划。公司可以将利润转移给位于这些地区的关联企业,并通过公司分离或相关交易享受税收优惠,甚至可以使用“区域内注册和区域外运营”来减轻税收负担。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需要国家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征收所得税,税率降低15%。对重点支持和鼓励发展的企业和项目给予优惠的企业所得税,并且不再有区域性要求。因此,公司税收计划必须从税收地点的计划转移到公司性质的计划。
(2)从雇员人数的规划到雇员特征的规划
旧法规定,只有民用福利企业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残疾人。在这一政策指导下,只有普通的盈利性企业才能计划减少员工数量,提高员工的劳动强度;新法律规定,所有企业只要雇用合格的下岗工人,残疾人等,并从事国家鼓励的经营活动,就可以享受减税,免税的税收优惠。为此,企业应仔细规划和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国家安置,以鼓励就业,分析上述人员和一般人员的成本和收益变化,并注意相关文件的归档和人工。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障工作。
(3)从组织规模的规划到组织结构的规划
新法律采用了“注册标准”和“实际管理组织标准”的组合,因此企业应预测分支机构的损益,并根据分支机构的性质做出决策。
(4)计划预提所得税
在许多国家/地区,对股息征税是一种普遍做法。但是,中国对外资企业的股息免征所得税,这也是“假冒外资”现象日益严重和税收来源流失的重要原因。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股息和非居民企业获得的股息征收所得税,税率为20%,这对通过外国低税区在中国投资的某些企业产生了较大影响。非居民纳税人的这一部分可以使用中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协定来合理地避免征税。例如,在中国,香港,爱尔兰,毛里求斯,巴巴多斯和其他国家和地区,与中国的税收协定已同意对股息采用不超过5%的预提税率。美国,加拿大和其他国家/地区签署的税收协定不适用于股息。预提税率超过10%。非居民公司可以将公司的注册地转移到上述国家或地区,以免缴税。这是一种长期的避税方法。另一种短期避税方法是尽快汇出现有股息,或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生效之前对股息进行再投资,不仅可以避免20%的所得税,而且可以享受再投资退税政策原外商投资企业。 。
(5)其他计划
新的公司所得税法规定:“在本法发布前已被批准的企业,根据当时的税法和行政法规,享受优惠税收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在本法实施后的五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 “在特定地区建立依法设立的国家以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在国务院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新建国家。需要重点企业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经国家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