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反避税条款也称为避税规则。规则具有管理原则。可以根据规则制定或添加规则。因为规则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则不能更改。但是具体条款可以更改。你理解吗。条款可以更改或更改。这是区别。您对答案满意吗?
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法规中搜索尽可能多的会计避税行为,其中有两项一般性的反避税条款:《企业所得税法》第47条规定:税务机关如果有合理的经营目的安排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或收入,则有权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20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没有合理的经营目的,主要目的是减少,免征关税。或延迟缴税。
企业所得税的结算和缴纳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税收调整。税收调整主要是调整税收差异,包括收入调整,扣除额调整,资产调整以及一些特殊事项调整。
特殊税收调整是反避税调整,是对纳税人特定税收事项的调整,包括针对纳税人转让定价,资本稀疏,成本分摊,受控外国企业以及其他避税情况的税收调整。
常规反避税管理属于特殊税收调整的类别。当纳税人实施的安排没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减少其应税收入或所得时,则不适用于转让定价,资本摊薄,成本分摊,控制外国公司的反避税等具体规定,进行调查和调整。反避税管理的一般调整重点在于与公司关联交易不直接相关的避税安排,包括滥用税收优惠,滥用税收协定,滥用公司组织形式,使用避税天堂以及其他与税收相关的安排没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例如,外国公司享受税收优惠后,将通过人为安排关闭企业,然后建立一个新的同类公司重新享受税收优惠,这是滥用税收优惠来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