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中“三证统一”的原则:
1.合法性:这是与逃税和避税区别最大的特征。首先,对于企业而言,其行为不仅在形式上是合法的,而且基本上符合政府的立法意图;第二,对于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征收税款,以保护和鼓励税收筹划。
2.优先事项:在经济活动中,税收义务通常滞后。税收筹划是企业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可能要面对的一种税收筹划和安排。如果已经发生了应纳税额并且已经确定了应纳税额,那么就完成了所谓的计划,那么就不是税收计划,而是逃税或避税。
3.时效性:中国的税收制度仍然非常不完善,税收政策也在迅速变化。这就要求公司要有敏锐的洞察力,预测并及时了解会计和税收等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变化,并根据时间制定或修改相应的税收策略。否则,政策改变后的追溯力可能会使预定的税收策略失去其最初的效用,即为避税甚至逃税而“恶化”,并给企业带来税收风险。使用税收优惠政策时,请特别注意这一点。
与扩展有关:
所谓的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用来合理合法地安排其业务活动的一种方法,以便他们可以支付最低的税款。
“三个证书的统一”是指法律文件,会计文件和税务文件。
第五,选择现行税法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鼓励就业,例如,当失业人数超过60%的城镇和总数超过60%时,新的劳动和就业服务企业办公室企业员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所得税可免征三年。企业的免税期届满后,原再就业人数的新就业人员占企业从业人员的30%以上,主管税后的两年内可减半征收所得税权威。因此,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适当聘用上述相应人员,以达到减免所得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