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避税相关问题论文,国际避税香港案例

提问时间:2020-04-24 15:15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4-24 15:15
最佳答案

哪位大虾请提供一下国际避税与反避税案例分析资料嘛?

非常多。。。

国际避税方法的案例分析

美国Ishiya跨国公司已在避税天堂百慕达建立了伊拉克-美国子公司。Isia Company向英国出售了一批商品,销售收入为2000万美元,销售成本为800万美元,美国所得税率为30%。Isia Corporation将这次交易的收入转移到百慕大公司的帐户中。由于百慕大没有所得税,因此该收入无需缴税。

根据正常交易的原则,该公司在美国应缴纳的公司所得税为:

(2000万至800万)×30%= 360(万元)

但是,Yisiya公司没有通过“虚拟避税天堂业务”在公司的美国帐户上显示此交易。尽管位于百慕大的Imei子公司确实有收入,但不需要纳税。如果Imei子公司使用该账面收益进行投资,则该收益也可以免征资本所得税;支付赠与税。这是避税天堂的好处。

[案例284]

美国Mantefu公司在中国和日本设有两个分支机构:金刚公司和清逸公司。美国,中国和日本的公司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5%,30%和30%。美国允许采用逐个国家的抵免法进行税收抵免,但抵免额不得超过与美国税率同时计算的收入金额。假设今年曼特夫公司在美国实现应税收入2400万元;金刚公司在中国的应税收入为500万元人民币;日本青衣公司亏损100万元。为了减轻税收负担,曼特夫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降低出售给青衣公司的材料的价格,使青衣公司在日本的应税收入从0变为100万元。

让我们分析一下公司整体税收负担的​​变化。

1。正常交易条件下的税收负担

(1)金刚分公司已在中国缴纳了所得税:500万×30%

=人民币150万元

在美国的信用额度:500万×35%= 175万实际税收抵免额为150万元。

(2)青衣支行已缴纳所得税,在美国的信用额度为0。

(3)Mantefu公司的总信用额:150万元+ 0 = 150万元。

(4)Mantefu Corporation的已付美国所得税金额:

(2400万+ 500万)×35%150万= 865万

2。交易异常时的税收负担

(1)金刚分公司在中国已缴税:300万×30%= 90万元

金刚分行在美国的信用额度:300万×35%= 105万元,

90万元<105万元,信贷额度为90万元。

(2)青衣支行在日本已缴税:100万×30%= 30万元

青衣在美国的信用额度:100万×35%= 350,000元,

300,000 <350,000元,信用额度为300,000元。

(3)Mantefu Corporation在美国的总信用额:900,000 + 300,000

= 120万元

(4)由于曼特夫公司降低了对青衣公司的材料销售价格,曼特夫公司的销售收入减少至2200万元人民币(即2400万元人民币至200万元人民币)。Mantefu Corporation缴纳美国所得税

=(2400万+ 300万+ 100万)×30%-120万

= 860万元

国际避税港的发展趋势

“税收天堂”(税收)之所以成为全球许多公司的注册点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其支持金融服务和宽松的税收环境。正是这些宽松的政策环境使一些公司成为避税的“天堂”,同时,它已成为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中反避税的主要目标。

以下是一组引人入胜的数据:从2002年1月至10月,中国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和美国是中国大陆吸收外国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和地区。其中,英属维尔京群岛以38.41亿美元排名第二。这个半径仅153平方公里的西印度洋小岛拥有来自世界各地的350,000家公司。在许多本地“企业”中,有超过10,000家与中国有关。中国一些知名品牌实际上并不是纯粹的“中国品牌”,因为全部或部分注册地都在维珍,百慕大,开曼等地,也就是说,它们可以被视为这是“混血”。

1992年10月9日,中国第一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华晨汽车”(其公司名为“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于1992年6月在百慕大注册。1999年初,新面孔出现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在开曼群岛注册的“鹰控股公司”,其背后的上市公司-广东省佛山市的鹰牌陶瓷公司成为第一家。中国民营企业在海外上市。1995年,惠州侨兴通过在香港注册的原始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了一家公司,并成立了“侨兴环球公司”,以“侨兴环球”的名义回购侨兴集团90%的股权。1999年2月17日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成为第一家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民营企业。 2000年1月,在百慕大注册的裕兴计算机技术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开业首家成功在内地上市的内地私人公司,筹集资金4.2亿港元。

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避税天堂

由于维尔京群岛的英国殖民地面积不小,什么样的能源可以使它在中国的总投资超过美国?

目前,在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公司有两种主要类型:一种是根据1885年法律注册的居民公司。这些公司需要根据国家法律合理合法地经营。在1984年颁布了关于国际商业公司的当地法令之后,成立了另一种公司,即所谓的离岸公司。根据该法令的规定,外国公司可以以离岸公司的形式在岛上注册。应在岛上以名义设立国际商业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点和代理商。该公司不需要建立庞大的业务团队,只要所有者或经理单独列出,它就完全是“邮箱公司”。地方政府机构也不要求公司提供财务和会计报表,并且简化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结果,来自许多国家的公司来到这个被称为“避税天堂”的小岛安顿下来。到目前为止,在本地注册的公司仍以每月200个的速度增长。平均而言,每个本地居民甚至可以分布20家公司。其中,中国公司的离岸注册已成为惯例。

因为各国对避税天堂的看法不同,所以没有国际划分的单一原则。美国税收手册列出了30个避税天堂,德国列出了34个避税天堂,日本列出了39个,法国列出了47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2000年6月发布的“确定和消除有害的税收活动程序”报告中列出了35个国家和地区,并提出了确定避税天堂的标准:1.不适用于来自金融或金融业的收入其他服务所得税或仅象征性所得税,或使用本地作为非居民逃避其居住国税收的地方; 2.不能有效地进行信息交流; (三)未披露税收制度,税收征管等缺乏透明度的内容; 4.对外国实体有利建立没有实质性的经济活动。

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和其他地区已发展成为具有深厚历史渊源的“避税天堂”。这些具有殖民历史的国家和地区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其他国家的统治和控制,没有税收自主权,从而形成了有利于资本输入国的税收制度和法规。离开主权国家后,其制度和法规没有改变,因此成为国际避税天堂。另外,有一些很小的国家和地区,自然资源稀缺,人口少,经济基础薄弱。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地方政府制定了另一项战略以吸引投资并增强区域竞争力。那就是创造宽松的税收环境,增强对金融服务的支持,并把当地建设成避税天堂。从避税地域的分布角度来看,大多数避税地都位于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附近,因此很容易为纳税人的避税活动提供服务,例如北大西洋,加勒比海,欧洲和东南亚地区和南美。

关于“离岸注册”的真相

由于国际压力,许多国际避税天堂已陆续修订了公司注册规定。维尔京群岛最近将修改公司注册条例,废除未注册的外国公司股票制度,并大幅提高年费。

随着国际社会压力的增加,国际避税天堂的存在将越来越被困和孤立。在那里注册的公司将受到感动,避税的“好日子”不会永远持续下去中国的离岸公司将面临新的选择和回应。(作者是上海财经大学教授)

信息:注册离岸公司的7大好处

一些离岸公司竞相出海的重要原因在于利益趋势。根据所获信息,类似的离岸法律区在香港,澳门和其他一些地区很常见。简单的程序和良好的治疗已成为其共同点。一般来说,注册离岸公司至少可以为注册公司和企业带来以下七个好处:

1.当今世界经济日益一体化,企业也越来越显示出跨国发展的趋势。企业经常使用跨国业务来增强实力并扩大业务范围。注册海外离岸公司成为公司走向全球和发展跨国业务的捷径。

2.向美国出口产品的企业需要申请配额和一系列相关程序,这需要一到两倍的成本。如果公司有一家海外离岸公司,并且企业将产品出口到离岸公司,然后将离岸公司出口到美国等发达国家,则可以绕过转换税收壁垒获得免税,并且可以成功绕过出口配额限制。

3.绕过外汇管理并促进投资。一般来说,注册一家海外离岸公司,然后以该公司的名义在香港或新加坡的第二板进行海外融资和上市是相对简单方便的。而且,由于海外离岸公司的资金转移没有太大的限制,所以公司使用资金也很方便。以这种方式上市的许多公司只是将在海外资本市场筹集的资金放在离岸离岸公司中。根据国内企业的具体需要,公司将资金一一汇往国内。

4.宽松的法律环境和良好的保密性。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等地是部分自治的英国殖民地,其公司法基于英国商业公司法。公司关于股东和董事的信息是机密的,不需要向公众披露。宽松的法律环境和公司业务的高度保密性,充分保证了上市公司的安全,大大降低了各种风险因素。

5.税收优惠。离岸公司通常没有任何税负。所有离岸司法管辖区都不同程度地规定,离岸公司获得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免征地方税或以非常低的税率(例如1%)缴纳,有些它甚至免征遗产税。该公司每年仅需向当地政府支付固定费用。

6.公司成立迅速,注册方便。离岸公司的注册程序非常简单。有专业的注册机构来做,注册人无需去注册处进行操作。通常,地方政府批准企业只需要1-2天。公司成立程序简单,成本低。一般而言,境外公司要求设立该公司的条件是至少有一名股东和一名董事,并且股东要购买一股股份。

7.公司的管理既简单又灵活。离岸公司无需召开股东周年大会和董事会。即使召集他们,他们的位置也可以任意选择,并且他们有更大的自由度。公司的股东可以是个人或公司,并且公司的股份可以非现金方式购买。公司可以向股东发行不同级别的股票,例如优先股,可赎回股份,无记名股票等。在不同地点设立的海外公司存在一些差异。(《全球》杂志的朱宏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