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转让定价 反避税,关联方转账 避税

提问时间:2020-04-24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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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4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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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说明下转让定价的避税效应?

转让定价是指关联公司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和转让无形资产时设定的价格。在跨国经济活动中,使用关联公司之间的转移定价来避税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逃税方法。通用方法是:高税率国家的企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并将无形资产转移到其低税率国家的分支机构。资产价格低廉;低税率国家的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将无形资产转移给高税率国家的分支机构时设定高价。这样,利润就从高税国家转移到了低税国家,从而达到了减轻其税收负担的​​目的。

如何判断转让定价是否合理 反避税

转让定价的新规

2012年初,国家税务总局先后颁布了转让定价新规定,主要包括:国税发13号《特殊税收调整内部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国税发13号文件”)。和国家税收问题第十六号《特殊税收调整重大案件复审程序(试行)》(以下简称《国税发十六号通函》)这两份文件的颁布(以下简称“新转让定价规定”或“新规定”),不仅进一步促进了中国的转让定价和反避税管理,也为我国的日常税收管理提供了启示。企业。

国税发第13号主要阐明了现行转让定价规定的原则规定,并进一步统一了内部管理。13号文要求地方税务机关建立筛选特殊税收调整案件来源的机制,加强有关申报的审查,定期检查,并对特殊税收调整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在调查过程中,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要求各地的可比公司或关联方提供相应的信息,或者经批准后,可在全国范围内收集有关可比公司或可比公司的信息,以实现全面的信息交流。此外,13号文进一步明确了单方面预约定价安排,规定单方面预约定价安排应由主管税务机关协商确定;涉及两个以上省级税务机关的单方面预约定价安排,应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接受。标志安排。

《国税发第16号》是对重大案件的裁定和复审程序的特殊规定。根据16号文,重大案件包括:注册资本达到一定水平或以上,且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一定标准的案件;涉及全国联合行业调查或集体联合调查的案件;税务局认定的其他情况。特殊税收调整的大案要上报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审查组试行,每次会议一案。审核小组成员的意见应采用投票制度。

关联企业在转让定价是应注意哪些问题

关联企业的转移定价是企业的战略行为,也是企业逃税,逃税,操纵财务报告和转移资金的常用手段。关联交易转让定价的规范主要包括税收调整和信息披露。正常交易原则是税收调整的基本原则,但调整方法很多,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为了使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能够正确理解企业的关联交易,从而评估企业的机会和风险,在财务报告中应详细披露关联交易的转让价格。

关联方关系和交易的披露规定:“在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产生重大影响,这个标准将其视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在一个方的控制之下,则本标准也将其视为关联方。 “具体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公司或在其他公司的控制下,并接收某个公司两个或两个以上受控制的企业;合资企业;合资企业;个人主要投资者,主要管理人员或与其密切相关的家庭成员;由主要投资者,主要管理人员或与其密切相关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人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规定》第10条规定,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商业交易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商业交易进行收费或支付。税务机关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价款或者费用,但是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有权进行合理的调整。根据《税收管理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买卖活动的调整顺序为:

(1)根据独立企业之间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

(2)应该以转售给无关的第三方的价格获得的利润水平;

(3)基于成本加上合理的费用和利润;

(4)根据其他合理方法。

这里的前三种方法与国外相似。但是,中国对其他合理方法没有相应的具体规定。在实际的税收征管中,经常采用批准的利润率调整方法,其结果经常违反正常的交易原则。关于调整顺序,0ECD在1979年开始制定转让定价准则时,它不同意规定各种方法的机械顺序,但鼓励灵活,实用地选择适当的调整方法。1995年,0ECD重申了这一点,但仅指出交易利润法(包括交易净利润率法和利润分配法)只能在传统交易法不适用的情况下使用。美国还于1992年宣布废除使用顺序规则。只要求选择方法应列出相应的理由,以证明其符合最佳法律的要求。因此,没有必要人为地指定调整方法的选择顺序,只要它符合正常交易的原则就可以使用。同时,中国关于转让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过于简单,缺乏可操作性。

应参考0ECD关于转让价格调整的规定,对调整方法进行详细调整,并引入交易利润方法,以在无法获得可比较的市场交易价格时通过比较利润来推断转让价格是否合理。同时,为了节省调整成本,有可能在国外扩展使用当前更先进的APA系统,即企业提前向税务机关报告关联方交易的转让定价方法。 ,并用作批准后计算所得税的基础。关于转让定价方式的选择,应规定企业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