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理避税政策,农村合作社的避税处理

提问时间:2020-04-24 03:02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4-24 03:02
最佳答案

农民专业合作社账务处理实务

如果是取得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类型,则必须按照企业管理模式建立账户并申报税收。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优惠政策。要求税务局的管理员询问管理员更为清楚。交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 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说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减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四种税收负担。 ,2008年7月1日生效。相关业内人士认为,这次出台的税收政策将有助于降低农民合作社的外部成本,为农民合作社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通知》阐明了以下四项减免税政策:1.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合作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被视为免征农业增值税农业生产者生产的产品。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买的免税农产品,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3%。3.农民合作社向协会会员出售的农用薄膜,种子,幼苗,化肥,农药和农机具免征增值税。(四)农民合作社和本社会员签订的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由农民自愿组成的共同经济组织,围绕着相同类型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而建立,我国的农民合作社是农村改革和市场经济的产物。根据国际公认的惯例,作为弱势群体的联合体,农民合作社是独立的市场参与者,可以代表其成员与外界签订合同来开展业务。同时,农民合作社也享受政府的税收优惠以及财政和金融支持。

于2007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各级政府应制定财政,税收和金融支持政策,以促进发展。农民合作社。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指出,今年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求有关部门采取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税收和金融政策。

“通知”指出,享有税收优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设立和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村土地合作社如何申报纳税

基本税: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计算分别为17%和6%(分别适用于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和小规模生产和加工纳税人);

2.城市建设税的缴纳额为已缴增值税额的7%(县级为5%,乡镇为1%,农村地区为免税);

3.教育附加费按已付增值税的3%支付;

4.地方教育费附加费是所付增值税的2%;

5.印花税:购销合同应按购销额的十分之一三分之三来扣;账簿按每本账单5元支付(每年启用时);十分之五的付款(第一年将全额支付,然后每年的部分增加将被支付);

6.城市土地使用税是根据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缴纳的(不同地区,XX元/平方米);

7.财产税按自有财产原值的70%* 1.2%缴纳;

8.车船税根据车辆而定(各地法规不同,不同型号的税额也不同,XX元);

9.公司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缴纳。对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盈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需要国家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将按15%的税率降低企业所得税。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分开的城市,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1.合作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销售,对于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业生产者,被视为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合作社购买的免税农产品可以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扣除,扣减率为13%。

3.农民合作社向协会会员出售的农用薄膜,种子,幼苗,化肥,农药和农机具免征增值税。

4.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会成员签署的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买卖,免征印花税。本通知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设立和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通知将于2008年7月1日生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08年6月24日

农村合作社需要交税收吗?国家有这方面的免税政策吗?

农村合作社的许多项目是免税的,但并非所有项目都是免税的。

1.增值税。对于不含增值税的农业生产者生产的

,普通增值税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买的免税农产品应减少13%。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税率扣除;出售给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农膜,种子,幼苗,化肥,农药和农机具免征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农业生产单位和销售主要农产品的个人可免于种植,繁殖,林业,畜牧,丈夫等增值税。RY和水产养殖。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和免征某些农业生产资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年第113号)规定,种子,幼苗,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农业综合产品的批发和零售免征增值税。文化电影和其他商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于2009年1月1日生效)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进口食品,食用植物油和饲料,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和农业电影可以欣赏13%增值税优惠税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仪器和设备免征增值税。

海关总署关于免征种子,农民,鱼类和非营利野生动植物资源进口增值税的通知([1997] 3L号)规定了农业,林业,畜牧业和从渔业生产科学研究中进口的种子税,牲畜和鱼苗可暂时征收。

免征进口增值税可以改善马,驴,牛,猪,绵羊和牲畜。诸如鱼苗,大麦,燕麦和高粱之类的农产品的最低最惠国税率为零。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低增值税政策和部分商品简易征收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9] 9号)规定,一般增值税纳税人买卖农产品,可以按13%的低税率征收增值税。

2.印花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8L号)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签订的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购销合同合作社免征印花税。

合作社及其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税字[1988] 225号)第十三条规定,国家采购部门,村签订的农业指定副产品采购合同。委员会和印度工业企业免征印花税。个体农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征收印花税的通知》(1988年第37号)规定,农作物,林业,畜牧业和牲畜保险的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3.企业所得税。

《中华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6条(于2008年1月1日实施)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企业的收入可以从其收入中扣除。

减免企业所得税是指: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和渔业;种植土豆,油料种子,豆类,棉花,大麻,糖,水果和坚果;选择新的农作物品种;种植中药材;植树;畜禽养殖;收集林产品;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服务,例如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医,农业推广,农业机械的操作和维护等;海洋捕鱼。

(2)公司所得税减免了以下项目:种植花卉,茶和其他饮料作物以及香料作物;海洋和内陆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