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一家公司,说一半工资是在香港支付的:
中国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款来支付工资,而社会保障的总支出是根据已支付的总工资来计算的。
这只能视为公司的福利。避税的效果无法实现。税法规定,所有以货币资金形式发行的债券,都应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即使将企业分为几部分,最终也要计入工资总额并一并缴纳。
这还不清楚。可能是出于避税或其他原因。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是根据您的月薪计算的。如果您支付两次,则将根据您的两次工资支付税款。避免缴税必须是非法的。
1.这是逃税行为,是非法的。无论是创造更多的人还是多次支付工资以实现避税,都是违法的行为。一个人每月支付两次。根据个人税法,是当月个人收入的总和来根据税务文件缴税。
其次,合理的避税方法:
1.不应缴纳的税款计为工资。例如,电话费,国外补贴等都属于公司在办公过程中生产和运营的实际支出。他们不是个人收入。然后,您需要过帐发票和报销。需要纳税的部分避免个人纳税。
2.根据工资来支付税款,并且每月分配工资分配平衡(这样每个月的工资都在同一个纳税文件中),例如:年终奖金,放在一个月在内部,有可能提高几个纳税等级,无形中将要支付更多的税,如果在几个月内分摊,并且降低了纳税等级,则将少付一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