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折旧费用避税,如何利用折旧合理避税

提问时间:2020-04-23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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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3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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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合理避税与固定资产折旧有关系吗

可以使用加速折旧方法对固定资产的税收进行调整。但是可能需要去税务局批准。

如何利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避税筹划?

公司合理避税的方法 公司如何利用折旧计算合理避税

使用折旧计算方法避税是公司合理避税的方法之一。由于折旧包含在产品成本中,因此折旧与公司当前成本的大小,利润水平和应纳税所得额直接相关。爱心员工认为如何计算折旧非常重要。

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通过逐渐损失(包括有形损失和无形损失)转移到产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费中的部分价值。折旧的计算是一个成本分摊过程,即固定资产的购置成本在其估计的有效使用期内以合理和系统的方式分配。这不仅是收回投资,使企业将来有能力更换固定资产,而且还可以将资产的成本分配到每个收益期,并在此期间实现正确的收支比率。

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固定资产原值; (2)固定资产的残值; (三)固定资产清算费用; (4)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有许多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常用的折旧方法如下:

1,使用寿命方法

使用寿命方法是一种在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减去估计净残值后,平均根据估计使用寿命计算折旧的方法。使用寿命方法也称为平均使用寿命方法和直线方法,它以折旧的方式将折旧分配到使用寿命的每个期间。因此,以这种方式计算的折旧额在使用的每年或每月中是相等的。

2.制作方法

生产方法假定固定资产的服务潜力会随着使用程度的降低而降低,因此,固定资产的平均使用寿命在平均寿命方法中会更改为可使用此方法生产的产品或服务的数量。资产。

3.加速折旧方法

加速折旧方法,也称为折旧折旧费用方法,是指固定资产每个期间应计的折旧费用。该期间较早,而后期则较少,这相对加快了折旧率。

使用加速折旧方法,可以在使用寿命内快速补偿固定资产的成本。但这并不意味着固定资产可以提前报废或折旧,因为无论采用哪种折旧方法,折旧总额从固定资产使用的整个期间来看都不会发生变化,因此对企业的总净收入没有影响。但是,从每个特定年份的角度来看,由于采用了加速折旧方法,应计折旧将在固定资产使用的早期阶段进行更多的摊销,而在后期阶段则减少。

4.工作时间方法

此方法与生产方法类似,不同之处在于将生产的产品或服务的数量更改为工作时间。

不同的折旧方法会对纳税人产生不同的税收影响。首先,不同的折旧方法会导致固定资产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的时间不同。其次,不同折旧方法导致的年度折旧金额的提取直接影响企业利润的抵销程度,从而导致累进税制下的税额不同以及根据该折旧法承担纳税义务的时间不同。比例税制。企业使用这些差异进行比较和分析,以选择最佳折旧方法以实现最佳的税收优惠。

如何利用折旧方法进行税收筹划

根据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他设备,器具,工具等,为期超过一年。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物品,也应当视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适当地计划,它们可以大大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1.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

(1)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税收筹划

提取折旧是补偿企业固定资产的基本方法。提取的折旧,应当按照当期收支相匹配的原则分期计入产品成本和费用。因此,由于折旧必须包含在成本中,因此折旧与成本的大小,利润水平和所缴税额直接相关。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有两种: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

(1)直线法

直线法,也称为使用寿命折旧方法,是一种基于固定资产的平均使用寿命(或工作时间和工作量)计算折旧的方法。根据现行制度的规定,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一般采用直线法,并根据固定资产原价和分类折旧率计算。直线法可以分为平均年龄法,工作时间法和工作量法。

(2)加速折旧方法

也称为减费方法。折旧期间,每年折旧额逐渐减少。加速折旧方法的基本内容是在使用固定资产之前增加折旧。随着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的逐渐降低,应计折旧额逐渐减少。尽管固定资产使用期间的折旧总额与平均年龄法完全相同,但是在固定资产使用的最初几年中,由于折旧增加,成本中包含的成本也相应增加了,这也减少了固定资产的使用较早的营业利润相应地减少了企业的应付所得税,这相当于获得政府的无息贷款。加速折旧方法有很多方法,当前系统规定它仅限于以下两种方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允许加速折旧的企业或固定资产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在国民经济和快速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的电子生产企业,造船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化学生产企业和药品生产企业的机械设备技术进步。

(2)鼓励用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投资项目的关键设备,以及经常遭受振动,过度使用或被酸强烈腐蚀的机械设备,碱等

(3)证券公司的电子设备。

(4)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的生产设备。

(5)符合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外包软件。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创新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固定资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编号)规定:

用于生物制药,特殊设备制造,铁路,造船,航空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仪器制造,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其他行业(以下简称六大行业)的企业,自2014年1月1日起购买的固定资产(包括自建),可将折旧年限缩短不少于折旧年限的60%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或选择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可以加速折旧。

企业在2014年1月1日以后购买了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抵扣;单位价值超过1001万元,允许将折旧年限缩短不少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或者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限总和法加速折旧。

企业应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措施,对合格的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并进行税收筹划。

(2)固定资产折旧期间的税收筹划

由于折旧期间本身是一个预测的经验值,因此折旧期间包含许多人为因素,这提供了进行税收筹划的可能性。在税法允许的情况下,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快成本回收,并可以使以后期间的成本向前移动,从而使前一个会计期间的利润可以向后移动。所得税的递延支付等同于从国家获得无息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