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税:自2008年11月1日起,首次购买90平方米或以下的普通住房的个人,契税将暂时降低至1%。建筑面积小于120平方米的房屋,占房屋总价的1.5%付款:对于建筑面积超过120平方米的房屋,12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3%的税率支付,120平方米以下的部分仍按1.5%的税率支付。
(2)共用部分共用设施的维修基金:总房价的2%;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管理。
(3)房屋产权登记费:每房80元。
(4)房屋所有权证:每张所有权证4元。
违约金可以根据合同提出。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违约情况:
1.卖方移交了逾期未交的房屋,完成了逾期的过户手续,并在逾期后移出了帐户;
2.买方的逾期付款以及由于买方的原因而无法转移帐户;
3.买卖双方单方面取消合同的违约责任;
4.住房质量方面的违约责任;
5.房主在转让或更换房屋内的辅助设施或物品时违反合同的责任;
6.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可能会出现其他违约情况;
上述第1和第2项是违反合同履约的行为,第3项是从根本上违反合同履约的行为,而第4和第5项是违反合同履约或不当履行的行为。
需要支付税费。
税费
(1)契税。与居住区建筑容积率大于1.0(含)一致,单身建筑面积小于140(含)平方米(以120平方米为基础增长16.7%),实际成交价为低于同等土地上房屋的平均交易价格将1.2倍以下的3个条件视为普通房屋,并征收房屋交易价值的1.5%的契税。否则,按3%。
(2)印花税。买卖双方分别支付房价的0.05%。
(3)营业税。两年内购房要缴纳的营业税为:交易价格×5%;两年后,普通房屋无需缴纳营业税,高端房屋需缴纳买卖价差5%的营业税。
(4)城市建设税。营业税的7%
(5)教育费附加费。营业税的3%
(6)个人所得税。2年内的普通居民:{销售收入-总购买额-(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税附加费+印花税)}×20%; 2年(含)以上且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销售收入-总购买价格(印花税)×20%。公房销售:5年内,(销售收入-经济房价格-土地出让金-合理成本)×20%,其中经济房价格=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 1560元/平方米M×1%×建筑面积。超过5年的普通居民可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