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无需为从公司借款而缴税,无论它们是否持续一年以上。
少于或等于1年的贷款期限是短期贷款;超过一年的长期贷款是长期贷款。但是必须注意,它是从银行借款的。如果是其他企业的贷款,则计入其他应付款。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3] 158号)第二条,个人投资者投资的企业(独资企业除外)纳税年度内的所有权和合伙企业)如果该纳税年度结束后仍未归还贷款且不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则未偿还的贷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股利分配,并按项目计算利息,股息,股息收入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