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中国企业所得税预提报告》表格的说明
1.此表格适用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对代扣代缴所得税的报告。跟进收入,或者是基于时间。
2.预扣代理人应在签订合同或协议后20天内将合同或协议的副本提交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进行相关的预扣程序。
3.签订合同或协议后,如果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的付款金额发生任何变化,应在更改后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税务机关报告。
4.当扣缴义务人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该表格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申请,并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五,扣缴义务人的债务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国家国库缴纳扣减的税款,并且未履行税法规定的扣缴义务,将受到“税收征管”第68条的约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应予处罚。
6.此表格应以中文和外文填写。
7.填写此表单的列,如下所示:
1.预扣代理人的识别号:填写税务主管部门在办理税务登记时确定的预扣代理人的税码。
2.预扣代理人的姓名:填写实际向外国企业付款的实体和个人的姓名。
3.纳税人识别号:填写居住国非居民企业的税收识别码。
4.收入项目:填写财产转让,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