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声明期间发生异常”的两种情况:
首先,是通过IC卡成功删除了公司所得税年度报告,然后在CTAIS前台将其删除,也就是说,尚未申报年度所得税报告,您必须首先申报年度收入税务报告。
第二个是关联的报表已经被声明一次,并且在重新报告时将出现此提示。您必须先删除最后一个声明记录,然后才能重新报告。
注意: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在几天内申报,也可以致电当地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预警服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0号,以下简称“ 10号公告”)。 )和相关解释。根据该公告的规定,税收政策风险预警服务对象是该国所有居民企业的纳税人,这些居民企业通过互联网进行税收征管和纳税申报。此举表明,税务机关将更加关注企业所得税风险的预申报,这将为从事结算的纳税人提供极大的便利。但是,纳税人需要注意对风险提示相关程序的详细分析,以便更好地享受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
1.在接受风险提示服务之前,需要先上传相关信息。
税收政策风险警告服务在纳税人正式宣布税收之前进行。首先必须收集纳税人的财务数据,税收优惠和其他相关信息。纳税人应提前一天报告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公司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等信息通过互联网报告给税务机关。如果纳税人之前已经提交了以上信息,则无需重复提交。
其次,纳税人有权选择是否接受风险警告服务。
在互联网上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本)后,如果选择“风险提示服务”功能,系统将报告纳税人提交的数据和纳税申报表该信息将被扫描以查找风险,并且在短时间内(通常不超过30秒),系统会将风险警告信息反馈给纳税人。如果纳税人不选择,系统将不会提示。
3.纳税人可以选择修改或忽略系统反馈的风险警告信息。
声明系统仅提示风险,不会阻止声明。纳税人取得风险预警信息后,应当审查有关风险点。如果审核发现任何问题,应立即进行修订;如果发现相关数据明确,则与企业一致所得税法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得修改。但是,由于此类风险的保留可能会受到税务部门的关注,然后再对企业进行税收评估或税务检查,因此企业需要注意保存有关使用陈述和抗辩的证据。
如果纳税人选择“申报”功能,但在正式申报后发现申报数据不正确,则只能去税务服务局更正申报。因此,纳税人在选择“声明”时应谨慎。他们需要逐一检查系统建议的所有风险点,做出修改或保留的结论,并保留相关证据,然后再上传声明信息。上传申报信息后,如果有任何需要修改的项目,只能在税务局手动修改,影响工作效率。
请注意,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不会改变纳税人计算和申报已缴税额,享有合法权利并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提供的风险信息仅供纳税人参考。因此,所有纳税人申报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忽视风险提示,也不能对其进行核实,也不能根据风险提示的要求盲目歪曲事实,随意修改,造成虚假申报和新的税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