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额信贷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48号),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省财政经部门(财政办,局等)批准,取得农民小额贷款利息收入的小额贷款公司,在计算应税所得时,应将其计入总收入的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