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可以申报公司所得税吗?这应该根据您的损益表如实反映。如果利润为负,则所得税应为零。
公司所得税仅在国家税中支付,而地方税不在公司所得税中。但是,需要进行税务注册,并且必须支付印花税,城市建设税和其他税费。
1.根据《国税函〔2008〕635号》第一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第四行"实际利润额":填写按照会计制度计算的利润总额减去上一年度应弥补的亏损非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因此,本季度申报的利润可以用来弥补上一年度的结算和调整后确认的亏损,然后应根据余额计算本季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二,如在第一个问题中已经回答的那样,可以按余额一万元计算预缴企业所得税。 3.季度性损失补偿只是临时补偿,由总务管理局提出,因为它没有占用企业太多的资金。便利政策并非最终确认的数据。当然,官方数据应以年度结算和结算为准。在年度申报期间,公司应以年度结算的最终调整后的最终税后调整收入为基础(主表的第23行),即按规定重报和计算,以弥补上年度未弥补的损失,确定当年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的实际金额,并抵销扣除季度预付所得税金额后,将获得更多退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跨区域营业税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第5条下列二级分支机构无需在现场缴纳企业所得税:
(1)内部纳税企业的次要辅助分支机构,不具有主要生产和经营功能,并且不对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请勿在现场共享和付款公司所得税。
(2)前一年被认定为微利小企业,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得在现场分摊企业所得税。
(3)新成立的二级分支机构在成立之年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4)当年被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税务登记取消之日起,自企业所得税的预付款期起,不现场分享企业所得税。
(5)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具有非法人二级分支机构的集体纳税企业,不得在现场共享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深圳分公司在第一年(深圳)不应当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应在总部所属的广州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