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三份《增值税减免税登记表》和《税收优惠优惠记录表》(企业所得税优惠),并首次报告以下信息:
1.生产和经营的描述(企业生产和经营过程的描述;种植业应指定种植的农作物的类型);
2.特殊行业需要提供相关许可证;
3.公司生产经营说明;
年末:
减免税项目清单。
《关于实施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优惠企业所得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8号公告)V.农产品初加工相关税项(1 )根据委托合同,对企业进行委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的通知》(财税[2008] 14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适用范围的补充》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的初加工问题通知(财税[2011] 26号)规定,农产品应当接受初加工服务,其加工费可以按照农产品初加工免税项目处理。
如果该项目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并且是由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种子企业委托的,请参阅“第九章。委托企业执行实施条例86第五条规定,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收入,按照委托人的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免征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