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
表示相同的征税目标,无论金额多少,都规定了相同的税率。中国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使用比例税率。[1]
比例税率在应用中可以分为三种特定形式:单一比例税率,差异比例税率和幅度比例税率。[1
不同行业的比例税率:也就是说,不同的行业适用不同的比例税率,同一行业使用相同的比例税率。如营业税等; [1]
不同的区域比例税率:即,使用不同的区域税率来区分不同的区域,并且在同一区域中采用相同的比例税率。如城市维护建设税。[1]
比例比例税率是指对于同一税收对象,税法仅规定了最低税率和最高税率,每个地区都在此范围内确定特定使用税率。[1
1.从事林业种植的园林绿化公司可享受50%的企业所得税减免。
2.相关政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6条规定,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企业收入可以免征或减少企业所得税。其中规定,林木种植和种植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花卉种植的收入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一半。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收入可用于享受特许权使用费减免优惠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收入;在年度结算和支付期间,纳税人应将结算和支付期间的补充备案信息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权利1)在预付款期间提交的文件:“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记录表”
(2)结算和结算期间的补充备案材料:“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项目或农产品初级加工的描述和核算情况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或者减征企业所得税:
(3)从事符合要求的环境保护,节能和节水项目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88条《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第(3)款提到的合格的环境保护,节能和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废物处理,沼气的综合开发利用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税部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协商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从事前款规定的合格的环境保护,节能和节水项目的企业的收入,从该项目获得的纳税年度的第一年到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一生产经营收入。企业所得税将从四年减半至第六年。
第100条《企业所得税法》第34条所指的税收抵免是指购买和实际使用“环保专用设备的环境所得税优惠目录”和“有效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以及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专用设备”,可以从企业应纳税额中扣除专用设备投资的10%。在那年;如果抵免额不足,则抵免额可在接下来的五个纳税年度结转。
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实际购买并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购买上述专用设备转让和租赁的企业,五年内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弥补已记入的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阐明:所谓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废物处理,综合开发等。沼气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淡水淡化等《条例》规定,从事合格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的企业,从第一年至第三年,第四年至第四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六年。
您的公司是否为节能企业取决于当地的认证方法。
附件:《北京市环境保护企业和项目认证办法》
1.此方法适用于北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项目。
2.北京市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管理环境保护企业和项目标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三,环保技术及其产品的范围
(1)环境保护和环境生态技术及其产品
(1)防止空气污染的设备;
⑵水污染预防设备;
⑶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备;
⑷高效的噪音振动控制设备;
⑸放射性和电磁波污染防护设备;
⑹环境保护监测和分析工具;
⑺用于环境保护的新材料和医药产品;
⑻环境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技术和设备;
⑼新型,高效和清洁能源应用技术;
(2)资源综合利用
(1)废物残渣的综合利用;
⑵废液(水)的综合利用;
⑶废气的综合利用;
⑷回收废料;
(3)支持上述两个领域的相关技术产品,以及其他符合首都特点的环保技术和产品。
4.环境保护企业是指从事一项或多项环境保护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认可
根据北京市环保企业的发展状况,环保企业认证分为“北京市环保企业”和“北京市重点扶持环保企业”两个等级。
1.申请“北京市环境保护企业”认证的基本条件:
(1)从事“三”规定范围内的一项或多项环境保护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除了纯业务运营。
⑵实施独立会计,独立管理和自负盈亏。
技术收入是指:环境研究企业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股权,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承包,技术工程设计与承包,技术出口以及消化吸收进口技术技术投入中试产品和新产品产值的收入和增值收入。纯业务收入除外。
source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生产中不得有二次污染,资源综合利用比例不得低于70%。
⑸拥有清晰的公司章程以及严格的技术和财务管理系统。
2.申请“北京市重点扶持的环保企业”认证的基本条件是:
“北京环境保护企业”的认可条件保持不变; ⑴,⑵,⑷,⑸不变;环保科研和技术开发投入占公司年收入的5%以上;从事环保产品研发的科技人员占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30%以上。
添加以下基本条件:
(1)公司已经运营了三年以上。
⑵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利润总额在100万元以上。属于专业领域和行业的环保企业具有较高的产品技术含量和较好的市场前景。年销售收入不少于500万元的,经专家评审同意后,也可以“确定”。
(2)项目识别
(1)该项目符合《北京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和北京产业发展政策。
(3)项目投资超过50万元;或项目投产后,自销售之日起一年内,销售收入将达到50万元以上。
第五,环保企业(项目)认证流程:
L.填写由北京市环境保护企业项目认证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北京市环境保护企业(项目)申报表》;
2.向认证委员会提交环保企业(项目)的申请材料;
3.经认证委员会批准,符合“北京市环境保护企业”基本条件的企业将获得由认证委员会印制的“北京市环境保护企业(项目)”证书(有效期为三个)年份);具有全市重点扶持环保企业条件的企业,由评审委员会印发“北京市环境保护重点扶持企业(项目)”证书和标志(有效期三年)。
六。环保企业(项目)管理
L.认证委员会会定期宣布被认证的企业(项目)。
2.认可委员会对认可的企业(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和年度“年度评估”,对不符合环保企业(项目)标准的企业取消资格。
3.如果环境保护企业改变了经营范围,合并,分裂,转移,迁移或倒闭,则必须向认证委员会注册以进行相应的改变。
7.实施这些措施的具体问题应由认可委员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