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从您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上的利润计算得出的所得税,在季度申报期间,系统软件将根据您的纳税申报表上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来转移应付税款。由于季度申报表已填入季度预付款所得税申报表,因此将季度税款称为预付款税,因为公司所得税的结算期在次年5月底之前结算,会计利润为基于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应纳税额为年度所得税。实际还款额是本期扣除预付款项后的余额。
首先确认累计利润总额,即:“收入报表”中的累计“利润总额”。
重新确认累计的实际利润
实际利润=上一年度的总收入(不计税收入)免税收入的损失补偿
未收取任何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总收入中的以下收入为非应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务管理的行政费用和政府资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
免税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以下收入为免税收入:
(1)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权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红利;
(3)在中国设有机构或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与股本和场所实际相关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红利;
(4)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前一年的亏损亏损额应根据前一年“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的有关数据确定。
当实际利润> 0时,实际利润=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的预付款=应税收入×适用税率
应付税款(可退还)=预付企业所得税-本年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当应付税款(可退还)少于0时,报告为0。
当实际利润小于0时。应税收入为0,则不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