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负担通常是指增值税负担。利润率与税收负担间接相关。较大的税收负担表明较高的毛利润和较高的利润率。
所得税负担率,即所得税负担率。支付的年度所得税占公司当年产品总销售额的百分比。
增值税负担率= {[年度总销项税额+不可退款的商品销售*应税货物的实际税率-(年度总进项税额-转出的年度总进项税额+全年-年末剩余税额-年末保留的税收抵免)] / [应税商品或服务的年销售额+不可退还的商品的销售额]} * 100%
国家税务总局对不同行业的税负负担率有一定的标准。如果企业的税负率低于此标准,将引起税务局的注意。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创收组织(以下统称企业)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纳税。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
最初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另外还有两种优惠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100,000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为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经济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0%,另加3%的地方所得税。新的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相同。国家需要15%的高科技企业,20%的小型和营利性企业以及20%的非居民企业。
应缴企业所得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税收入=总收入-允许扣除
一般增值税税率为总销售额的1%。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税率是征收率:企业为4%,工业为6%(现在统一征收为3%),而一般纳税人的税负率为不是17%或13%,但比该比率低得多,具体计算如下:
税负税率=当期应交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当期应付的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实际扣除额
实际扣除的进项税额=期初剩余的初始进项税额+本期的进项税额-期末进项税额的进项转出出口退税额-期末
一般来说,各个行业的毛利率趋于同化并保持在波动范围内,这也形成了该行业增值税的平均增值税率。税负税率是评估企业经营是否异常的指标。
增值税是一种在商品生产和流通或提供劳务的基础上征收增值税的流转税。销售或进口货物的一般纳税人的税率分别为17%和13%,提供加工,修理和更换服务的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分别为4%(商业)和6%(工业,维修和修理行业)
一般纳税人应纳的税费=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
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的税费=销售量*征收率
销项税是指纳税人根据销售和增值税税率,从购买者那里收取的用于销售商品或应税服务的增值税。
进项税是指纳税人在购买商品或接受应税服务时所支付或承担的增值税。
所得税分为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的税种。
目前,企业所得税采用三种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000元(含30,000)的企业,按18%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30,000元以上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下(含十万元)的企业,按27%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应税所得超过十万元的企业,按33%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从2008年1月开始,企业所得税将统一按25%的税率实施。通常,所得税在各个地方按季度预先支付,并按年度结算。
应税收入=可扣除的总收入
应付所得税=月(季度)应税收入*税率
应付年度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增值税属于流转税,所得税属于所得税。这两种税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