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符合“跨地区经营收税企业”要求的居民企业,总行应将其所有二级和下级分支机构(包括不现场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报告给其分支机构。当地税务机关备案,包括分支机构的名称,级别,地址,邮政编码,纳税人识别号以及负责企业所得税的税务机关的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
分支机构(包括不现场共享公司所得税的分支机构)应将其总部,上级分支机构和支行的信息报告给其当地税务机关备案。内容包括总部,上级机构和下属分支机构的名称,级别,地址,邮政编码,纳税人识别号以及负责企业所得税的税务机关的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
如果企业的上述备案信息发生变更,除非另有说明,应在内容变更后30天内报告总部和分支机构的主管税务机关,并进行税务登记应进行处理。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要包括:销售(营业)收入,销售(营业)利润,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付所得税,应付仓库所得税,期末期间应为补充(退款)所得税金额和其他项目。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是一份书面报告,表明企业履行了其纳税义务,并按照税法规定的内容和期限以标准化格式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纳税。这也是税务机关审查企业的税收情况,确定企业在进行税收检查时是否如实申报税收的重要依据,还是确定企业是否逃税的凭证。
扩展配置文件:关于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注释:
1.纳税人应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5个月内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和清算,并清算应付的企业所得税。
2.纳税人需要报税务机关批准,审查或备案,应遵循相关程序,时限和要求提交材料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在年度报告前及时进行处理。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3.获准收取公司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处理年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时,应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
4.《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对小规模盈利企业的处理,应适用于有资格按照“企业收入核算方法”进行应纳税所得额核算的企业。税务核查”(国税发[2008〔第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只有在没有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条件之前,才对小型和营利性企业适用适用的税率。
如何填写每月(每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付款纳税申报表(类别A)?
1.此表格
适用于通过审计征税方式申报公司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和在中国设立机构每月(每季度)预缴公司所得税的非居民纳税人。
其次,表格标题项目:
1.“税收期”:纳税人填写的“税收期”是从公历的1月1日到该月的最后一天(季度)。
由年中开始营业的纳税人填写的“纳税期限”是从当月(季度)开始到该季度最后一天的日期,应报告为从下个月开始正常。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姓名”:在税务登记证中填写纳税人的全名。
3.填写各列
1.纳税人的“根据实际付款额”第2行-第9行:填写“当前期间金额”列,该数据是从该月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一季度) ;“金额”列,该数据是纳税人属于该季度(或该月)最后一天的当年1月1日起的累计数字。纳税人的当期所得税退款(退款)是“累计金额”第9栏“补偿(退款)所得税”的数据。
2.“根据前一个纳税年度的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的预付款”第11至14行的纳税人和“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付的预付款”的第16行的纳税人:填写那个报告该表中“当前期间金额”的第11至14和第16行的数据是从该月的每月(季度)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
第四,填写报告
该表的结构分为两部分:
1.第一部分是从第1行到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己的预付款申报方法分别填写,包括由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施真正预付款的纳税人应填写第9行;预付上年每月或每季度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应在第11至14行填写;用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付税款的纳税人应填写第16行。
2.第二部分是从第17行到第22行。实施总纳税的总部将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写第18至20行;分支将填充第20至22行。
五,填写特定项目的说明:
1.第2行“营业收入”:报告会计系统核算的营业收入。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报告其会计系统计算的收入。
2.第3行“运营成本”:报告会计系统所占的运营成本。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报告其会计系统计算出的成本(费用)。
3.第4行“总利润”:填写会计制度计算的总利润,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填写根据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计算的估计利润。机构,社会团体,非企业私营单位应当填写报告。
4.第5行“税率(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付所得税。
5.第6行“应付所得税”:填写计算得出的当期应付所得税。第6行=第4行×第5行,第6行≥0。6,第7行“所得税减免额”:填写当期享受的所得税减免的实际金额,包括过渡期的税收优惠。税收减免,小型获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的优惠。第7行≤第6行。
第8行,“实际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累计的预付公司所得税金额,而“此期间的金额”列未填写。
8.第9行,“应缴(可退还)所得税金额”:填写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应予补偿(退还)的预付所得税金额。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当第9行<0时,填写0,则不会填充“当前期间金额”列。
9.第11行“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填写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行不包括纳税人的海外收入。
10.第12行“本月(季度)的应付所得税额”:填写纳税人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当前应纳税所得额。
季度预付费企业:第12行=第11行×1/4每月预付费企业:第12行=第11行×1/12 11行,第13行“税率(2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缴所得税。
12.第14行“应付本月(本季度)的所得税”:填写计算得出的当月应付本月(季度)的所得税。第14行=第12行×第13行
第13行,“确定本月(季度)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根据该税项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本月(季度)的应付所得税金额权威。
第18行,“应由总部共享的所得税金额”:根据此表的第一个月(第1至16行),填写汇总纳税人总部的预付所得税金额以本月或本季度为基准机构按预付比例计算的预付所得税金额。
(1)根据总纳税人总部的实际预付款:第9行×总公司应分摊25%的预付款比例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的总纳税人总部:第14行×预付总行额份额的25%
(3)纳税人总行,采用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预付:总行的16×25%,应由总行分配
15.第19行“中央税收分配的收入税额”:根据预付款表(第1-16行)的第一个月(第1-16行)填写纳税人总行总部本月或季度的所得税金额,本期预缴所得税额,按照中央政府中央税收分配的预缴比例计算。
(1)根据总纳税企业总部的实际预付款; 9号线×中央财政集中预付税率25%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值,对纳税人总部进行预付款总额:第14行×中央政府集中分配的预付款税率的25%
(3)通过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方式预付的总纳税人总行:第16行×中央政府集中分配的预付税率的25%
第20行,“分支机构的所得税金额”:根据预付款表的第一个月(第1-16行)(第1-16行)填写纳税人总行总部分行显示的本月或季度的所得税金额本期预缴所得税额,按股份的预缴比例计算。
(1)根据总纳税企业总部的实际预付额:9行×分行所占预付比例的50%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款的总纳税人总行:第14行×分行所占预付款比例的50%
(3)纳税人总行采用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方式预付的税款:第16行×分行所占预付比例的50%(分行应填写总行申报的第20行)分行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
17.第21行“分配比例”:根据“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填写汇总纳税分支机构确定的分配比例。
第18行第22行“所得税的分配”:根据当前总行申报表“该分支机构的所得税额”的第20行填写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此表的第21行“分配比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