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9〕13号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执行,即财税〔2019〕13号的小额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2019-2021纳税年度。公司于2018年结算并付款时仍沿用原来的税收优惠政策版本,并且只能享受2019年预付款申报表中财税[2019] 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税[2019] 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包容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第二条规定:对于年应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应按减少量应为25%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50%,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0%缴纳企业所得税。
您的单位所得税计算= 100 * 5%+ 80 * 10%= 130,000元
1.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将小额盈利性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至应纳税所得额的25%,税率20%。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一百万元但不超过三百万元的部分,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50%,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低利润企业无论是按照审计收取的方式还是批准收取的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都可以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2,本公告中提及的小规模盈利企业是指全国非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同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
3.小型且以利润为导向的企业所得税按季度统一支付。
预缴公司所得税时,将根据截至本报告期末的当年状态临时判断小型微利公司的总资产,员工人数和年应税收入指标。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根据《通知》第二条“全年季度平均数”的计算公式计算,计算截至报告期末的季度平均数。现时阶段;年度应税所得指数暂时基于当期报告期末,标准判决不超过300万元。
IV。于年中不符合小盈利企业要求的企业,并按照本公告第三条的规定,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应当自截至当前期间的当前期间结束。计算小型微企业的所得税免税政策的享受。上一年度因不符合小额盈利企业条件而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从下一季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扣除。
如果按本年度的四月,七月和十月预缴企业所得税,并且根据判断符合小型获利企业的条件,则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本公告第3条,下一个预付费声明从一开始的调整是季度预付款声明。调整后,将在本年度内不更改。
五,小型的利润前企业可以在预缴和结算公司所得税时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从而享受小型低利润企业的所得税免税政策。
六。实施应纳税所得额核算的企业需要按照中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少固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整。程序并及时将调整通知企业。
7.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已经享受了小型和低利润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结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符合《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规模盈利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征收和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40号) 2018)废止。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减税或免税的优惠,尽管期限较长,但是非常全面。
经税务机关审查后,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给予以下减免税:
(1)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所得税减征15%;新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自生产之日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指:
1.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经国务院批准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
(2)为了支持和鼓励第三产业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所有的第三产业企业)的发展,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减免所得税。产业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1.对于在产前,产中和产后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产业,即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理站,林业站,畜牧业和兽医站,水产养殖站,种子站,农业机械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和专业合作社,从他们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动服务中获得的收入,以及在城市和城市中其他类型的公共机构获得的收入以上各乡镇的技术服务或劳动服务。免征所得税。
2.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为各行业服务的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技术承包获得的技术服务收入暂时免征所得税。
3.自开业之日起,针对从事咨询业(包括技术,法律,会计,审计,税务和其他咨询业),信息业和技术服务业的新成立的独立会计企业或业务部门,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
4.对于新成立的从事运输,邮电通讯业的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从营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在营业日减半。第二年。
5.对于新成立的从事公共事业,商业,物资,外贸,旅游,仓储,居民服务,餐饮,教育和文化以及健康的独立会计企业或经营单位,从营业之日起,征得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减免一年的税收。
6.对于新成立的经营多种业务的第三产业企业,应根据其主要业务活动(根据其实际营业额计算)确定减免税政策。
(3)以废水,废气,废渣和其他废物为主要生产原料的企业,可在五年内减免所得税。指:
1.除原始设计中指定的产品外,企业还综合利用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资源,并以“资源综合利用目录”中的资源为主要原料。从产品生产和运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五年。
2.企业将散装煤石,矿渣和粉煤灰作为企业生产建筑材料的主要原材料。生产经营收入免征所得税,为期五年。
3.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新设立的处置其他企业废物并用于“资源综合利用目录”的企业可减免一年的所得税。
(4)在国家确定的“老,年轻,边境和贫困”地区新设立的企业可在三年内减免所得税。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