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环保设备的税收抵免。企业购买环保,节水,节能,安全生产的专用设备。可以从当年企业应纳税额中抵减专用设备投资的10%,但抵免额还不够,抵免额可以在接下来的5个纳税年度结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00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收抵免,是指购买和实际使用《特种设备环境所得税优惠目录》环保”和“节能”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以及《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其他专用设备投资的10%生产税收抵免是抵免;如果当年的信用额不足,则可以在接下来的五个纳税年度结转该信用额。
你好!购买的环保设备可以扣除企业应纳税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如果企业购买并实际使用了《环保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则按10%专用设备投资中的一部分可以来自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的应纳税额;如果当前年度不足,则可以在接下来的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额。
扩充材料: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环保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节水,以及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公司所得税优惠目录(财务税)[2008]第48号)第1条:“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购买并实际使用了《目录》中所列的环保,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当年应缴纳的公司所得税的10%;如果企业当前的应纳税额不足以抵免,则可以结转到下一年,但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 ”在上述文件规定的目录范围内,可以从当年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专用设备投资的10%。如果本年度不足,则可以结转到下一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内设备投资抵免额以获得公司所得税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
蔡水[2000]第49号
对于在中国设立的外资企业,在总投资额内购买的国产设备应符合《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 [1997]第37号)《投资行业指导目录》鼓励和限制B类投资项目。除了国发[1997] 37号《关于禁止外商投资项目进口商品的目录》外,购置国产设备的投资中有40%可从本年度设备的设备所得税抵免额高于上一年。
对于上述企业,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产品质量,增加颜色品种,促进产品升级,扩大出口,降低成本,节约能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三者待遇浪费,劳动保障等在总投资之外通过使用适应现有设施和生产工艺条件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购买的家用设备中,也可以从该公司购买家用设备投资的40%。设备购买年份抵免额从上一年新增加的公司所得税中扣除。”
第1号通知的第2条:“获许可的家用设备是指国内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包括生产所需的测试和检查),不包括直接从国外进口的设备,”“三种制造方式”“制造设备”。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根据国税函[2005] 488号(2005年5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购并外国企业所得税抵免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内设备投资(通知2)第一项:“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生产线和综合设备抵免额,企业购买的生产线和综合设备,如进口设备,家用设备以及各种备件和辅助材料,应该只有那些在国内制造且在购买时被确定为个人资产并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零件才可享受企业所得税抵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