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二款,下列非居民企业的收入按20%的税率计算和缴纳: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是一部法律,旨在使中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创收组织能够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现予以公布,并将于2008年1月1日生效。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获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收入,适用税率为20%。
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盈利企业将按20%的减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优先支持的高科技企业,以15%的减免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条(第28条)是所得税减免,这是国家对高科技和小额获利企业的照顾。暂时按20%和15%的税率征收。
因此,答案是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为25%和20%。
首先,我要解释的是,原来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不足3万元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8%。于2008年1月1日合并国内外企业所得税后,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废除了这一税率规定。《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营利性企业的税率为20%,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15%。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规定:“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支持”。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中小企业的发展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30,000元(含30,000元)的小规模盈利企业,其应税所得额减少50%,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际应税所得的适用税率仅为10%。 “因此,从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为小型低利润企业的实际应税收入适用税率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