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1号)《外商投资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第四条投资企业累计的未分配利润,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免征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在2008年及以后年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4)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应根据收益分配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或减少企业所得税:(5)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1条第1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应按10%的税率获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5)款规定的收入。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中资控股公司按照实际管理机构标准注册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2号),第一条规定海外中资企业指的是作为主要的控股投资者,中国境内的企业或企业集团是根据外国(地区)法律在海外注册的企业。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利,股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款所称股本和股利等股本投资收益,是指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单位取得的收益。股息,股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税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根据被投资单位作出利润分配的决定日确认收益的实现。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所述的合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利,股利及其他股权投资收益,是指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的居民企业取得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所指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股利,不包括居民企业连续购买的公开发行和上市流通的股票,且发行数量少于12几个月。投资收益。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因股权投资从被投资单位取得的股利收入,本质上是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但是符合《企业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的居民企业。所得税法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可享受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利,股利及其他股权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投资收入的母公司可以在纳税申报时进行“免税收入”处理,而无需支付企业所得税。
注意:要享受税收优惠,您必须向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具体程序因地而异,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新的公司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已于2008年1月1日生效。与原始税法相比,新税法在许多方面都有着显着的变化。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部有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长远来看,新税法将在六个方面对国内外公司产生积极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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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扣除准备金与企业的实际会计处理之间的关系:
(1)税法优先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如果企业的财务和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法规的规定不一致,应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和法规。(略带铂金:《企业所得税法》第21条)
例如,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函》中,雇员福利的范围有相关规定和不一致之处,而国家税务总局在回答税收问题时已明确规定。根据财政部财通文件。如果它们不一致,则将遵循税法。
实际上,我们还必须注意税法优先原则的体现。例如,合同规定,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但另一方承担这部分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在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税务部门仍会找个人承担责任。
(2)税法协调原则:对于已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确认并实际确认了财务会计支出的企业,其税前扣除范围和税前扣除范围《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法规定在标准情况下,经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