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费和电费可以从应付税款中扣除(应交增值税),但是另一方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作为所得税减免项目,只要薪水在应税薪水范围内,水电费有发票,房租有发票并且都包含在成本中,则可以在扣除所得税前扣除。由于购买固定资产不是可扣减的输入,因此可以在折旧之前扣除。运费是指物料或商品买卖所产生的运输成本,必须根据运输发票上的税法,抵扣进项。成本中包含的部分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水费单通常是按6%税率开具的普通发票,但它们不是特别票,因此不可抵扣。电力税率为16%,供电局也开具公司可以扣除的特殊发票。工业用水和工业用电的增值税率为17%。企业从供电局,供水局收到增值税发票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是,污水处理费是作为普通发票发出的,没有进项税额减免。
有两种计算基本电费的方法,一种基于最大用电需求,另一种基于电量。中国对电容量超过315 kV•A的用户实行两部分电价。无论用户是否实际使用电能,他们都需要承担电费。
扩展数据
增值税特殊规定:
1.一般纳税人出售自己使用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0条规定的不可抵扣且不扣减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根据汇总方法,收集率为3%增值税为2%。
2.对于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按2%的税率减免增值税。
3.销售自己生产的以下商品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按照简单的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来计算和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以下的小型水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电是指由各种投资单位建设的装机容量小于50,000千瓦(包括50,000千瓦)的小型水电。
(2)用于建筑和建筑材料生产的沙,土和石材。
(3)用沙子,土壤,石头或我们自己挖掘的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和石灰(不包括粘土实心砖,瓦)。
辖区中的一家企业和其他几家公司在同一工厂区域内工作,但办公室区域只有一个帐户,户主是生产企业。该办公楼发生的水,电,气,空调,暖气,通讯线路等费用,将由户主先支付,再按多家企业约定的比例分担。但是,在收到电力,水和其他相关公司的付款后,只有一张发票发给了户主,其他几家公司则没有发票。那么问题就来了,如果企业与其他企业或个人分担水,电,气,空调,供暖,通讯线路和其他费用,是否可以在未取得发票的情况下在税前扣除所产生的费用?如何扣除?
这个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针对此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研究引入税前扣除管理方法。在介绍管理方法之前,我们将掌握税前扣除管理的精神并将其与税收实践相结合建议暂时处理以下方法,以期帮助从事此类业务的企业。
如果企业或个人共享水和电而无法获取水和电发票,则可以根据双方(电力企业)之间的租赁合同签发给出租人的原始水和电发票副本和供水企业,出租人向出租人发行企业缴纳电费,水费的收据,经双方确认的用水,电费分割表(该表应详细反映,总额与发票金额一致),在扣除前税,并保留相关租赁合同验证:如果上述费用是由物业公司收取的,则公司将使用物业公司发出的费用来接收通知,付款文件等,以作为税前扣除的证明。
提示
出租人的原始水电发票必须是水电部门开具的常规发票,付款通知和付款收据除外。此外,分割后的单笔水电费的单价应与出租人原水电发票的单价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