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计算步骤和节税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应基于纳税人的判断,收入来源的判断以及收入性质的判断。计算步骤如下:首先:计算在中国的居住天数。计算天数的目的是判断居民和非居民,而非居民则有利于节税。第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从节税的角度来看,应税收入越小越好,越灰越好。第三:计算扣除额。从节税的角度来看,扣除限额越大,税基越小,税基越小,节税越有利。第四:计算所得税。从节税的角度来看,税率是固定税基时节省税金的关键。因此,在计算所得税时,应尽可能与低税率挂钩,这有利于节税。
II。居住天数的计算和节省税款
在计算居住天数时,纳税人应遵循以下原则:首先,计算纳税年度,即如果是居住年,则按年而不是跨年计算,则应分别计算每个日历年的居住天数。例如,某外籍人士于1993年12月10日来到中国,于1994年1月15日离开该国,在1993年在中国生活了22天,在1994年居住了14天。其次,在计算实际居住天数时,不扣除临时出发的天数。所谓临时离职,是指在纳税年度中离职不超过30天或不超过90天。第三,从输入日期算起。不计算出发日期。
[案件]
:1993年1月来到中国的外籍人士,同年6月1日进入中国后,于5月20日离开中国,并于6月30日离开中国。在中国的天数为:
首次在中国的天数为:
3月在中国的天数为3l天(从3月1日至3月31日);
4月在中国的天数是30天(从4月1日到4月30日);
5月在中国的天数是19天(从5月1日到5月19日);
的居住天数为80天。
6月1日第二次进入中国,距第一次离开中国的时间不超过30天,这是暂时性离开,且不扣除离开中国的天数,应连续计算。因此,第二天在中国的天数是:
5月:12天;
6月:30天;
总计:42天。
在中国居住两次的天数是80:42 = 122(天)。
在上述计算中,节税人员应善于使用临时离境的概念,并尝试扣除天数。具体策略是,超过30天的累计出发时间可以扣除90天以上的税款。
发行债券的融资成本:总发行债券乘以债券成本率
债券成本率=(债券利息*(1-税率))
从理论上讲,小明应该去税务部门申报税收
,以声明从A公司获得多少薪水,应缴多少税,从B公司获得多少收入,应缴多少税
,然后计算应支付多少税款,
在实际工作中,公司A不知道公司B向小明支付了多少税,而仅由他自己支付。 B公司不知道A公司付了多少钱,而仅由他本人支付。
已付的预提税例如:
A公司向小明每月支付5000元工资,预扣45元税费(5000-3500)* 3%,B公司向小明每月支付兼职销售佣金4,000元,税额为15元(4000-3500)* 3%,年股息为20,000元,税额为4,000元(20000 * 20%)。
现在,小明开始纳税。该机构宣布
的工资总收入为5000 + 4000 = 9000元
,应缴纳9000 * 20%-1005 = 795元的税款
已预扣并支付了45 + 15 = 60元,需要从公司B支付的735元
中分红20,000元,应支付4,000元,已支付4,000元,无需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