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对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实施优惠企业所得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8号公告
10.企业购买农产品后直接从事贸易活动的收入不能享受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收入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可以免除税法企业所得税是指:(1)以下项目的企业所得税免征企业所得税:...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药,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行与维护,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服务行业项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 149号)规定:通过简单的处理,例如清洁,脱壳,碾米(或不碾米),干燥,分级,包装等,就包括了成品谷物及其初始产品,包括大米和半熟米。因此,将大米简单加工成大米的加工要收取加工费,这属于农产品的初加工,并且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但是,如果您的公司在将大米加工成大米后出售大米,则将按销售价格付款,这不属于农产品初级加工的一部分,因此无法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