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农业生产
对农业生产者出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购买的免税农产品从进项税额中扣除13%。
免征农业薄膜,批发和零售种子,幼苗,化肥,有机肥料,农业机械,复合预混饲料,大多数饲料,以及生产和批发销售,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税。
对拖拉机,渔船和水产养殖船免征车辆和船舶使用税,对农业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人工林,水产养殖,养殖和渔业,对投资者获得的“四大产业”的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来自“育种,繁殖和繁殖”合格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和经营所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扩大享受优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农产品的初级加工范围,包括麸皮,米糠,大麦,糯米,高地大麦,芝麻,桃,番茄,玉米胚芽,小麦胚芽,芦苇,干肉,猪肉,牛肉和绵羊骨等也包括在相应的预加工产品范围内。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合作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对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业生产者被视为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合作社购买免税农产品,可以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扣除13%;
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社会成员出售的农用薄膜,种子,幼苗,肥料,农药和农机具免征增值税;
豁免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协会会员签署的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购销合同的印花税。
◇支持农业服务
对于农业机械化耕作,灌溉和排水,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业保险以及相关的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繁殖和疾病预防免征营业税。
用于农业发展基金,棉花监督检查费,农村教育筹款,农村教育业务附加费,种子生产许可费,种子操作许可费等。不收取行政费用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