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看一下企业成立的时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对于2002年1月1日之前成立的企业,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2002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应由国家税代理商声明。
除非您已申请外国经济证明,否则营业部门必须充当独立会计的主体,并在当地会计中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您申请外国经济证明,则可以与总部公司合并以进行会计核算。看到您的外国经济证明后,当地税务部门不会要求您支付公司所得税。其他非企业所得税仍必须在项目现场支付。
由于以下原因,建筑公司需要同时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1.公司所得税是对中国境内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的税款。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法律规范的总称,该法律规范在税收征管和管理过程中调整收税机构与自然人(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个人所得税。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并在中国居住了一年的所有个人均从中国境内和境外获得收入,没有住所,没有在中国住所或没有住所和在中国居住的人不到一年从中国境内取得收入的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2.企业申报企业所得税,也申报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仅由企业代扣。实际上,它是从工人和雇员的总工资中扣除的,然后由企业移交给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7号公告
(1)如果一般纳税人在各县(市,区)之间提供建筑服务,并且采用一般征税方法来计算税金,则扣除所有获得的价格的分包付款后的余额-价格支出应符合2%的预付税率按预付税款计算。
(2)如果一般纳税人在各个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并选择应用简单的税法进行税收计算,则扣除所有分包付款后的余额以获得所有所获得的价格和超价费用,根据3%的税率计算预缴税款。
(3)小规模纳税人在各县(市,区)之间提供建筑服务,从所获得的全部价款和超价费中扣除已付的分包合同后的余额,应按3%的征收率计算。交税。
第5条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应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预缴税款:
(1)如果采用一般税收计算方法,则应预付税费=(全价和超价费用-分包付款)÷(1 + 11%)×2%
(2)如果使用简单税法进行税收计算,则应预付税费=(全价和超价费用-分包付款)÷(1 + 3%)×3%
财水2016年第36号
第15条增值税税率:
(1)除本条第(2),(3)和(4)项外,纳税人的税率为6%。
(2)以11%的税率提供运输,邮政服务,基础电信,建筑,房地产租赁服务,出售房地产和转让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