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与税收无关
1.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付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并由“工会经费收入工会发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由工会组织发布。
第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税务机关收取的工会经费证据税前扣除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 ):“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也可以根据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收取凭证,在税前扣除企业分配的工会经费。
因为税收机关在收取工会经费时无法发出“工会经费和收入收据”,所以在实际收款过程中,“总工会经费收据”由国家税务局签发税前扣除
上面盖有中国财政部的印章,是政府部门开具的免税收入的收据。
收据是企事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的原始凭证,主要是指财务部门印有财政票据监督印章的收支凭证,用于行政收入,即非应税业务。
内部收据是单位内的自制凭证,用于单位内的业务,例如内部材料转移,员工押金的收取,超额商务旅行贷款的退还等。目前,内部自制收据是法律证据,可以作为费用入帐。
单位之间的业务交易,如果收款人在收款后不需要缴税,收款人可以开具由税务部门监管的收据。
行政机构产生的行政费用可以使用财务部门产生的收据。如果部队与部队之间有业务往来,并且根据规定不需要缴税,则可以使用部队出具的收据。此收据也是法律证据,可以在帐户中输入。
除上述收据外,单位或个人用于收支的其他自制收据,称为“白色条纹”,不能用作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