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企业,由税务局负责主要纳税人的纳税,由税务局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主要缴纳增值税,则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缴纳。如果企业主要缴纳营业税,则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缴纳。可能是企业指定要支付的税务局。特别。混凝土生产企业所得税主要交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应交纳国家税
1.增值税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和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156号)明确规定,自产商品应免征增值税政策:生产混合废渣率不低于30%的特定建筑材料。特定的建筑材料产品是指砖(不包括烧结普通砖),砌块,陶粒,墙板,管道,混凝土,砂浆,人孔盖,道路护栏,防火材料,耐火材料,隔热材料,矿物(岩石)羊毛。……以废沥青混凝土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废沥青混凝土的数量不少于生产原料的3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商品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征收增值税政策简易办法的通知》(财税[2009] 9号)明确: ...出售自己生产的以下商品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遵循简单该方法根据6%的回收率计算并支付增值税:...商品混凝土(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2.企业所得税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 47号):企业已在自2008年1月1日起的目录作为主要原材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符合《目录》中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的生产收入将占年度总收入的90%。在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时,“目录”中所列资源与产品原材料的比例应符合“目录”中规定的技术标准。同时从事其他项目的企业取得的非资源综合利用收益,应当与综合资源利用收益分开核算,没有单独核算的,不享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