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企业和盈利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 34号),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7收入不足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收入减为应税所得的50%,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
这是目前唯一的确定性优惠政策。
企业的分支机构为书店,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免征增值税的批发和零售书籍。
税收政策:
《关于继续推广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税[2013] 87号)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通知》指出,从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图书批发和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