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行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其中,微薄利润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二)集体企业; (三)民营企业; (四)关联企业; (五)股份制企业; (六)其他具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组织。
特别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种类型的企业可以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样可以消除双重征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试)字》(国税发〔2008〕30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帐户簿已建立; (二)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帐簿,但不得设立帐簿;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绝纳税信息的; (4)尽管已建立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费用信息(二)收入凭证和费用凭证不完整,难以核对; (五)有税收义务,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但在限期之后仍不申报;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显然很低,没有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