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公司有权收取投资收益。
2.投资收益是一项税前项目,即先计算投资收益,然后计算企业所得税。
3.收到投资收益后,将增加企业B的利润,收入部分也将增加税收。投资收益按照权益法和成本法计算。由于没有明确说明,因此暂时无法计算投资收益。如果您简单地说,按照公司A的说法,该年的收入是40%(这里也有问题,因为公司A的合同是该年的合同被夸大了,并且会计方法中没有解释,所以无法计算具体的收入和费用)
4.对于一家香港公司,情况有所不同。如果香港公司的所有者的利得税(相当于中国所得税的25%)为15%,则直接比内地公司享有的优惠。此外,如果香港公司和内地公司有业务,他们可以通过协议定价,适当的避税和内容内容涉及太多,我将暂时介绍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