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地方税也管理公司所得税。
具体的划分是:
以2008年为基准年。在2008年底之前,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局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将不再进行调整。自2009年以来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企业所得税由应纳税的企业管理,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对应征营业税的企业进行管理。
同时,以下新公司的所得税征收和管理范围将从2009年开始实施:1)对中央收入征收全额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和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2)银行(信用合作社)和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总局管理,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类型的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总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