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的是,政府补贴通常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政府的财政拨款不需要缴纳所得税,特别是属于支持类别的财政拨款。
政府补贴收入是指私人非营利组织获得政府补贴或政府机构补贴的收入。此外,非政府非营利组织的政府补助收入应根据相关资产提供者是否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限制,分为有限收入和非限制性收入进行会计核算。
与捐赠收入和会费收入一样,政府补贴收入也属于非交换交易收入,因此政府补贴收入和捐赠收入的会计处理基本相同。接受政府补贴的非政府非营利组织获得的资产通常是银行存款,应根据实际收到的金额入账。
扩展配置文件:
根据应确认的金额,接受政府补贴,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帐款”和其他科目,并贷记“政府补贴收入-非限制收入”科目“政府补助收入限定收入”科目。
对于收到的有条件政府补贴,如果当前有义务偿还全部或部分政府补贴资产或相应的金额(例如,必须将部分或全部政府补贴退还给政府补贴),根据要偿还的金额从“管理费用”帐户中扣除,并在“其他应付款”帐户中贷入。
如果符合条件,则可以视为非应税收入,但必须有特殊目的,并且不能扣除由此产生的费用。如果
在5年内没有用完,则未使用的部分应纳入公司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资金行政性收费政府资金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生效日期:2008-12- 16字体:[大] [中文】[小型]财政部门(局),各省,自治区,中央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现在,《法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澄清了与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的财政资金,行政费用和政府资金的问题,具体如下:1.财政资金(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除了属于国家除了投资和使用资金后的本金返还外,还…收费; (2)分配资金的财务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对基金有特殊的基金管理方法或具体管理要求,除税务和税务部门外,摊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摊销。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资金,视为非应税收入,并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直接投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方税务局,财政局以及其他类型的专项财政资金直接投资,企业的应税所得用于支出形成的支出,自治区应包括在收购中基金第六年的应纳税所得总额,如果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则其折旧计算为:[大] [中] [小]省:1,是指国家作为投资人在该州投资企业,计划将市财政分开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现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将其作为非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总收入中扣除财政资金:2011-09-07 font。本文提到的财政资金,国家税务总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2008-12-16字体,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任何支出,也没有偿还到财务部门或其他已支付的资金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当年企业总收入,不能从企业总收入中扣除。关于政府经费和管理费(1)企业按照规定缴费,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国务院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政府收取的政府资金和管理费。以下是关于企业取得的专用金融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的通知。 三。3.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总收入中扣除。上述非应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512号令; (一)企业取得的各种金融资金的未完成部分,计入企业所得税收入,以缴纳税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财政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经费的通知财税[2008] 151号全文有效。第二,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获得的出口退税。(二)企业征收的各项资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应按照《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作为非应税所得,市,费,自治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12月16日如果
在5年内没有用完,包括直接减少和免征增值税以及立即征税和退款,则将其批准为非应税收入。此通知将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一。第四,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中央财政,地方税务局和市财政部门(局);企业的非应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资产:[大] [中] [小]省,贷款贴现。其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所计算的折旧。四。(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国务院和国务院批准的直辖市的财政管理费;所谓的国有投资和企业,应当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取得财政等部门的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财政部门或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取得的上级单位按照批准的预算和预算收入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总收入中所含的财政资金和补贴。资金报告关系,但是必须有一个满足条件的特殊目的才可以视为非应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