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节税筹划 案例

提问时间:2019-10-22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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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9-10-22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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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企业税收筹划的案例分析(三个案例选一个写作即可,字数无要求但最好多点,对问题解答清楚即可

企业发放一次性一次性代扣个人所得税:

1,总经理扣除个人所得税= 1000000 * 45%-13505 = 436495元

2,副总经理扣除个人所得税= 500000 * 35%-5505 = 169495元

3,每个部门经理扣除个人所得税= 110000 * 25%-1005 = 26495元

4,每个部门的副经理扣除个人所得税所得税= 105000 * 25%-1005 = 25245元

5,员工扣除个人所得税= 55000 * 20%-555 = 10445元

6,员工扣除个人所得税= 54000 * 20%- 555 = 10245元

从税收的角度来看,上述一次性奖金的发行具有以下计划空间:

1,部门经理职位:月薪10,000元,扣除3500元,其余的人民币6,500元,该税率适用于20%的税率。在适用的税率为一次性奖金的25%之间,还有1255元的余地。如果您想减轻部门经理的个人所得税负担,则可以预先发放部分年度奖金。如果您每月预付1255元,则将分红。个人所得税为3012(每月扣除工资)+22730(一次性扣除)= 25742元,可节省753元个人所得税。

2。副经理的职位如下:您可以每月预付工资1255元,可以节省753元的个人所得税。

3。普通员工职位:工资税率为3%,奖金税率为20%,月工资率为3%,一次性奖金为10%,这是相同的原理。每月预付奖金955元,奖金部分支付的个人所得税为343.8(扣除工资后每月)+ 4249(一次性扣除)= 4592.8元,可节省5852.2元个人所得税。

在税收筹划中,应充分应用税收政策,以将税收政策与日常管理相结合。

Xx企业(公司)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并取得增值税收入的纳税人征收的税款。土地增值税计划是在允许降低税基和税率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文以房地产企业为主体,从土地增值税的特点入手,围绕具体案例进行规划。 1.利息费用扣除方法是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利息费用的扣除:可以根据房地产项目的转让额计算的,并向金融机构提供证明的,可以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按照商业银行类似贷款利率计算的额度。银行。其他房地产开发支出为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五。扣除额应在计算范围内计算。如果利息支出不能按照转让的房地产项目计算或者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则房地产开发支出应当在按照第(1),(2)款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扣除。 2)本条。扣除额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即纳税人可以根据转让的房地产项目计算利息支出的份额,并能够金融机构贷款证明书,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金额+房地产开发费用)×5 0.1%以内;纳税人无法计算的情况下根据转让的房地产项目评估利息费用或未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为:(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 10%如果公司主要通过债务融资购买房地产,则利息支出所占比例相对较高H。考虑累积利息并提供金融机构证书,并扣除其他开发费用。如果公司主要依靠股本购买房地产来募集资金,而利息支出很小,则可以考虑不计算应分摊的利息,从而可以扣除房地产开发支出。例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商品房,地方政府规定扣除比例为5%和10%,支付的地价为600万元,开发成本为1000万元,我们的利息支出为90万元和70万元。计划了两种情况(假设利息费用是可分摊的,并且可以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但不超过商业银行针对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首先计算扣除利息费用的差额为(十项房地产开发费用支付的土地出让金的金额)×(10%-5%)=(600 + 1000)×5%= 80(万元),二是判断何时准予扣除当扣除利息费用90万元时,由于90万元> 80万元,公司应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评估利息,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以便利息费用及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将从90+(600 + 1000)的总额中扣除。 )×5%= 170万元,否则只能扣除(600 + 1000)×10%= 160万元,减税基数减少10万元,并多缴税款;同样,当允许扣除利息费用为700,000元时,由于700,000 <800,000,则应选择第二种扣除方法,即不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或不向金融机构提供证明。金融机构的利息支出和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可以从160-(70 + 80)= 100,000元的利息支出中扣除扣除的总费用(600 + 1000)×10%和160万元。扣除基数增加10万元。

第三,根据“条例”第8条选择项目核算方法:“土地增值税由纳税人计算

企业分立中的税收筹划问题,举一个实际公司的例子

企业分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将一项或全部业务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新企业的法律行为。建立两个或两个以上新企业可能是原始企业的解散,或者原始企业将一些子公司,部门,产品线,资产等分开,形成一个或多个新公司,而原始企业位于法律。还存在。简而言之,公司本质上并没有消失,但是与原始公司相比,发生了新的变化。正是这种巨大的企业生存能力提供了税收筹划的可能性。企业分离是企业产权重组的重要类型。企业分离的动机很多。提高管理效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突出企业主营业务是企业分离的动力。获得税收收益的好处也是企业分离的原因。

I.企业分离中的所得税筹划

就所得税而言,尽管中国目前的所得税基于33%的比例税率,而不是累进税率税率,减轻整体税负不是什么大事。但是,为了照顾利润水平相对较低的小企业,中国的企业所得税法除了提供33%的基本税率外,还提供了两个等级的照顾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3万元(含3万元)的企业,按18%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之间。以下公司按27%的减税率缴纳所得税。这种不同的税率为纳税人提供了税收筹划的空间,即通过将最初适用于高税率的公司拆分为两个或多个低税率的公司,可以减轻总体税负,但该税规划方法必须充分考虑成本和收益。

[案例1]

假设一家制药厂除了经营避孕药具和其他药品的销售外,还计划使用避孕药具提取了免税产品,并建立了独立的制药厂。分离前。 A药厂的年应税收入为12万元(适用税率33%)。

应付所得税:12×33%= 3.96(万元)

分离后,如果不考虑规模经济的影响,则A年B应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总和,仍为12万元,其中A公司为9元,B公司为25,000元。例如:

公司税率为27%:{{} }

应付所得税= 9.5×27%= 2.565(万元)

B公司税率为18%:

应付所得税= 2.5× 18%= 0.45(万元)

企业A和B的总税收负担为3015万元(2.565十个0.45),比上一节减少了9450元。

可以看出,税收筹划在公司分离中的作用不容忽视。

第二,公司分立中的流转税计划

从流转税的角度来看,由于某些特定产品是免税的,或者适用税率很低,因此此类产品将继续营业。税务会计。有一些特殊要求,公司经常由于各种原因而失去一些税收优惠。如果将这些特定产品的生产部门划分为独立企业,则它们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或减税的好处。

(1)单独进行并发计划进行税收筹划

1.税收筹划的原则

中国现行的增值税纳税人税收制度下列规定:纳税人同时经营免税项目或​​免税项目(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除外),不能准确划分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时,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为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不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月总进项税额×(该月的免税项目销售和不请自来的项目营业额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