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种方法可以验证公司所得税的征收情况。一种是固定利率核算,即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按一定百分比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对于成本核算不完善或收入不能真实核算但成本核算完善的纳税人,其一般报告期间与一般审计收取的报告期限相同。
另一个是固定的固定金额,也就是说,无论纳税人当前的收入和费用是多少,他们都必须定期缴纳某些税款。此方法适用于没有帐簿或帐户且收入成本不理想的人纳税人,此类纳税人有一个月或一个季度的申报期,具体取决于当地税务机关。
根据《企业所得税征收和征收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纳税人实行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申报纳税:
(1)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确定纳税人的月度或季度预付款,并于年末进行最终结算。一旦确定了预付款方式,就不能在纳税年度内更改它。
因此,如果贵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它是一家获批准的企业,则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根据经批准的预付企业所得税来征收其企业所得税。可以扣除预付的税款。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付款纳税申报表(B类)”,而不是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付款纳税申报表(A类)”填写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