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纳金
非公益性捐赠
支付现金股息
《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不得在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行政滞纳金和非公共福利捐赠。现金股利的支付实际上是从企业的利润中扣除的。公司所得税已消失,因此在发行时无需缴纳公司所得税
1.所得税结算和需要调整的收入项目的支付
1.没有应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务管理的行政费用,政府资金
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
2.国债利息收入。不包括在应付所得税额中,但可转让收入应纳税。
其次,所得税的结算和支付需要调整支出项目
1.员工福利。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支出,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薪资总额
的14%部分可以扣除。超出部分应进行纳税调整,并应永久核算。
2.工会经费。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的部分,不扣除企业分配的工会经费。
3.员工教育经费。企业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5%;对于超额部分,扣除额可以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这时有时间差,应加税
处理
4.五险一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企业应当为在职或受雇于该企业的所有职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计算时不得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5%。应纳税额。允许扣除,不扣除超出部分。
5.利息支出。除扣除税款外,还必须进行其他调整。
6.商务招待。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商业娱乐支出,应扣除其发生额的60%,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的0.5%。
7.广告费用和业务推广费用。除非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当年销售收入(业务)的百分之十五,否则不得扣除企业发生的合格广告费用和业务促销费用。在
之后,减税额将被允许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结转,从而造成时间差。
8.罚款,罚款和滞纳金。
9.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性企业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除
外,非公共福利捐赠不可抵扣,应增加税收。
公司所得税需要调整三个特定项目:
1.对于尚未与中国政府达成双边运输免税安排的国家和地区的单位或个人,在试点期内向国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由扣缴义务人扣留。率3%预扣增值税。该规定减轻了此类纳税人的税负。
其次,可以扩展可选简化税收方法的范围。提供经营租赁的动漫公司和企业有条件地包含在适用的简化税法范围之内,征收率为3%。其中,动漫公司的简单纳税计算期为试点实施之日至2012年12月31日。
试点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购买或自制的有形动产为试点,提供试点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采用简化的税额计算方法来计算和支付增值税。此外,原始政策还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的试点公共交通服务(包括渡轮,公交客运,铁路运输和出租车)也可以选择简单的税款计算方法。
第三,运输代理服务包含在港口和码头服务子类别中,并按6%的增值税率缴纳增值税。原始政策规定,提供船舶代理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受船东,船东或承租人委托,从运输服务接受者或运输服务接受者的代理人那里收取的运输服务收入应根据水上运输服务加征增值税。税率为11%。这项旧政策失效了,相关企业的税收负担大大减轻了。
扩展配置文件:
企业所得税减免是指国家采取的灵活调整措施,以利用税收经济杠杆来鼓励和支持企业或某些特殊行业的发展。《企业所得税条例》的原则规定了两项税收减免,
首先,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他们,并且在省人民政府的批准下,他们可以定期减税或免税;
第二,国务院给予企业减免税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当依照规定执行。税制改革前的税收优惠政策中,有政策性强,影响大,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政策,可以在国务院批准后继续执行。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征15%的税率;新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自生产之日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
2.对于在出生前,出生中和出生后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产业,即农村农业技术推广站,植物保护站,水管理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和水生站。生命站,气象站,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
所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收入以及城镇其他机构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收入暂时免征所得税;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个行业技术转让,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来自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的技术服务收入暂时免征所得税;
从事咨询业(包括技术,法律,会计,审计,税务和其他咨询业),信息业和技术服务业的新成立的独立会计企业或业务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除2年所得税;新设立的从事运输,邮电的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自营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免一半所得税;
适用于从事公共事业,商业,材料,外贸,旅游,仓储,居民服务,餐饮,教育和文化事业的新成立的独立会计公司。卫生事业中的企业或者经营单位,自营业开始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可以减免两年所得税。
3.除原始设计中指定的产品外,企业还全面利用企业生产过程的生产,将“资源综合利用目录”中的资源作为生产所生产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而企业使用外部大部分煤石,矿渣和粉煤灰是建筑材料生产的主要原材料,
自生产和运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经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减免征收“资源综合利用目录”中设立的处理其他企业废弃资源使用情况的企业免征所得税一年。
4.国家确定的“老,年轻,边境和贫困”地区的新设立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减免三年所得税。
五,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的过程中发生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的收入,且年纯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时免征。所得税。
6.如果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例如风,火,水和地震,企业可以在主管税务机关的批准下减免1年所得税。
7.新建城市劳务和就业服务企业,当年重新安置城市失业工人的人数占雇员总数的60%以上,经主管税务部门的审核批准,可免征三年所得税权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年底后,如果新安置的失业人员占企业原有雇员的30%以上,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所得税可减半,为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