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
第8条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与获得的收入有关的合理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亏损和其他支出。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集团公司向集团内独立法人的雇员颁发的个人奖励是对个人的捐赠,是与企业收入无关且不能税前扣除。
2.《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8条第1款规定,工资和薪金收入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薪金增长,劳动红利,津贴,补贴和与就业有关的其他收入。
第8(10)条规定:意外收入是指个人获胜,获胜,获胜和其他意外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获得的红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293号)。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集团公司向集团内独立法人的雇员发放个人奖励,并从个人获得的奖励现金中按“偶然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政府对国际调查费的补贴通常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所得税:
1.公司所得税是对中国境内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的税款。纳税人的范围大于公司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所有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六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关联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具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其他组织。
2.企业所得税是对纳税人获得的收入征收的。包括货物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股息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3.公司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及其他创收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收入为基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应税对象。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和合伙除外。
所得税的检查就是所得税的检查。有关规定如下:
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所指的相关支出直接涉及收入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支出,是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符的必要和正常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五十二条,纳税人发生了合理的交通费用。他们的商业活动对于会议费和董事会费,如果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则应能够提供法律证据证明其真实性;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旅行费用证明应包括:旅行人员的姓名,位置,时间,任务,付款凭证等。因此,只要满足上述要求,就可以在税前扣除。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独立会计部门为开发产品而产生的各种间接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折旧费,维修费,办公费和水电费。,劳动保护费,旋转房屋的摊销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第8条规定,扣除开发产品的成本和费用。应包括在开发中产品成本,包括前期建设成本,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公共支持设施成本,征地和拆迁成本,建筑安装工程成本,开发间接成本等,应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分摊如下: :
(1)如果发生在成本对象完成之前,则应根据应税成本结算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则将其直接包括在成本对象中。??
(2)成本对象完成后,应根据应税成本结算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结算。首先,应在成本对象和成本对象之间分配完成成本对象和未完成成本对象。完成成本对象负担的部分在已售开发产品和未售出开发产品之间分配。
因此,如果您的公司确实是由于某个开发项目的业务需求,则由旅行社组织将一些员工派到国外检查房地产和绿化等,并获得研究的发票旅行社根据上述规定发给的旅行费。最终分配包括在开发间接费用中,最终分配也包括在成本对象中,并且原则上必须遵循实际发生的实际税前扣除的原则,并且不涉及个人所得税问题。否则,将被计入福利费,并按照规定的税前标准扣除,同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