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9〕13号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执行,即财税〔2019〕13号的小额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2019-2021纳税年度。公司于2018年结算并付款时仍沿用原来的税收优惠政策版本,并且只能享受2019年预付款申报表中财税[2019] 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无需在线正式声明,您可以将其保存为草稿模式。在会议上,您可以携带有关税收调整,适用的税收优惠以及您不知道的问题的相关信息;
2.是否委托公司取决于公司老板的心态,更重要的是取决于对纳税人的信任程度。委托公司增加成本,但可以减少多付或少付的风险;流程通常是:根据会计报表和会计数据填写申报表,重点是主税收调整表中的“税收调整项目明细”所涉及的会计科目按项目分类;最好在4月初就关键问题与管理员进行沟通,以避免对某些特殊项目的不正确处理以及调整时间为时过晚的需要;提交税收优惠文件;正式声明;纳税。3.个体工商户也需要在3月底之前结算并付款;该有限公司在五月底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