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入应向主管税务局备案,并需要提供:
1.“纳税人税收优惠申请表”(一式两份);
2.投资收益,应收股利明细帐或月度汇总表的副本;
3.与利润分配有关的证明材料,例如被投资企业董事会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决议和公告。
的副本盖有公章,并提供正本以供验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某些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1号),分配证券投资基金所得的收益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暂时征收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合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利,股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是免税的”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而不受控制的限制而获得的投资收益。 ,但不包括持续持有居民企业的公开发行和上市股票的投资收益少于12个月。连续持有公开发行,上市并流通的居民公司发行的股票少于十二个月的居民公司,应当将其投资收益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以计算和征收公司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企业通过证券买卖债券。根据有关规定交易场所和银行间市场。股票,基金和金融衍生工具产生的损失是企业本身扣除的资产损失。根据公司内部管理控制的要求,应当以资产会计信息和原始证据以及内部批准证书等有关证据为基础。扣除。
企业所得税申报后管理事项表
项目录制时间享受方式提交材料
1,政府债券的免税收入-利息收入年度企业享受年度申报和预付款申报的享受(1)备案申请报告(购买国债的特殊说明,利率,利息收入等);
(2)政府债券净价的交货单;
(3)应收帐款(投资收入)帐户明细或每月摘要表。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信息。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免税收入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企业在年度申报期间享受年度申报并享受预付款项申报
(2)投资合同或协议;
(3)连续持有上市股票超过12个月的证明;
(4)投资收益,应收股利明细表或每月汇总表;
(5)有关利润分配的证明材料,例如被投资企业董事会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决议和公告;
(6)投资者或被投资方是居民企业的证据。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信息。
3.免税收入-在中国设立机构和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公司获得与股本和机构和场所实际相关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利和红利。预付款申报享受(一)申请报告备案;
(6)股息与居民企业与机构或场所支付的股息之间的实际联系证明;
(7)被投资方所属居民企业的证明材料。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信息。
4.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减免收入在企业年度申报期间,享受年度申报享受,预付款申报享受以及随后的材料说明;
(2)在年度申报表中,提供各种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收益计算的明细帐目或月度汇总表;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需要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年度申报书时,可以享受年度申报书,也可以享受预付款申报书
(2)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内的产品(服务)的说明;
(3)公司年度研发成本结构的时间表;
(4)企业高科技产品(服务)收入与企业总收入之比;
(5)说明当年企业中大学以上学历的科学技术人员所占的比例,并说明研发人员在企业中所占比例在企业年份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信息。
备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管理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国家需要优先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应首先获得根据企业所得税获得“综合资源综合利用证书”预录管理事项表应负责预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