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诚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以价格购买股份的企业的投资行为。一所房子应被视为税收公平价值转移房地产和投资是两个业务运营。因此,企业在确认增加长期投资时,应将转移收益计入当期投资损益。如果公司的年度应税收入为正,则必须缴纳公司所得税。
根据《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企业对部分非货币性资产的投资的所得税处理:(1)其业务活动的一部分是非货币外国对资产的投资,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在其经营活动中从拥有部分非货币资产的股份公司购买股份的情况下,应将其分解为在出售时的非货币资产投资交易发生时的公允价值和投资对某些经济业务的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并确认资产转移的收益或损失。 (2)如果上述资产转让收入较大,则确实很难在一个纳税年度确认并实现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并报税务机关批准,它可以用作递延收入,并在当前纳税期内且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内平均分配给每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被投资单位接受的上述非货币性资产可以通过评估确定以后的值确定相关资产的成本。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体工商户和合伙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 91号)明确指出:
自2000年1月1日起,将对个体所有人和合伙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投资者生产经营所得的收入,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
是个人所有人和合伙人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
上述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是指:
(1)根据《中华民国个体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注册成立的独资,合伙制民营企业;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注册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4)其他个人独资,个人合伙类型的组织或由有关政府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设立的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组织。
因此,当个人是独资经营或合伙企业的股东时,从投资的独资经营或合伙企业获得的利润分配不需要任何其他税收。即,从企业获得的税后利润(个人所得税)无需支付任何税金,包括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2.公司的自然人股东除个人独资或合伙股东外,虽然从企业获得的股利已经是扣除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但投资者仍需按20%的比例支付“利息股利”在总数中“出于税收目的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