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法的规定,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个人。
1。营业税起征点的范围如下:
该期间的起征点为每月营业额1000--5 000;
纳税签署点是每天100元(天)。
2。如果纳税人的营业额达到起征点,则应根据营业额的全额计算应纳税额。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适用的起征点,并报国家税务总局。记录。
因此,假设本地每月营业额阈值为$ 1,000,适用的营业税率为5%,则:
1。实际营业额为$ 800,低于阈值,无需纳税。
2。如果实际营业额是1000元,则该起征点将被完全征税。
应付营业税= 1000 * 5%= 50元
3。如果实际营业额是1500元,则应全额征税。
应付营业税= 1500 * 5%= $ 75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最近清理了1994年以来共同发布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现行的30个营业税规范性文件将被废止或废止。
财政部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增值税起征点的范围定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