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型和低利润企业减半征收的所得税是指在减免5%(实际上是企业所得税的10%)的基础上减半。
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规模盈利企业,其应纳税所得额减至50%。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0%。
依据:财税[2014] 3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优惠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1.计算所得税的方法2是正确的:
8000×25%= 2000(应交所得税的特殊金额)
8000×5%= 400(所得税减免额)
2000-400 = 1600(实际缴纳的所得税)
2.如果多缴了所得税,则可以在从属关系申报表中反映出来。如果上一期多缴了所得税,则从申报表中扣除上一期缴纳的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对符合条件的小规模,营利性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年应税收入为50万元人民币(含50万元人民币)的小型且盈利的企业,其收入减为应税收入的50%所得金额应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此微薄的微利公司要以20%税率的一半缴纳公司所得税。根据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31号公告),表中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金额按15%计算。
应税金额=应税收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