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正在做年终所得税结算吗?如果是这样,则因为您没有税前利润,所以您不需要缴纳公司所得税,也就是说,投资收益不需要缴纳公司所得税,因为投资收益本身就是公司利润的一部分那一年,所以你应该先弥补损失,然后再弥补在考虑所得税问题。
如果您今年获得投资收益,则必须在月底提前付款,然后在进行结算时获得更多退款。
答:员工投资建立了公司,并依法成为公司的股东。投资资本是企业的注册资本。投资的性质是股东的投资,不再与股东的身份有任何关系。因此,资金的使用和与收益有关的税收事项与一般企业处理的事项相同。
《中华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2007年第512号法令)第17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6条第4款所指的股权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对股权的投资被投资单位取得的收入。
股息,股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除非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应当根据被投资单位作出利润分配的决定日确认收益的实现。
税法规定的投资收益与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不同。应当纳入企业所得税总收入的投资收益,是指上述“被投资单位作出利润分配的决定”的部分;同时,根据《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可以申报为免税收入。这里提到的免税股权投资收益不包括通过持有居民企业的公开发行和上市股票少于12个月获得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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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用投资收益弥补亏损企业的损失
【题】
我公司营业亏损200万元,另有投资收益1000万元。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应税所得为-2百万元。此后的200万元可能吗?收支平衡?
【答案】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6条第(4)款所指的股息投资,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是指企业的投资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5条规定,每个纳税年度中,企业的总收入扣除非应纳税所得额,免税收入,各种扣除额和上一年的亏损后,最多,应纳税。收入金额。同时,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纳税年度发生的损失可以结转至下一年度,并由下一年度的收入弥补,但结转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5条所指的损失是指企业按照企业的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扣除所得税法和这些规定。税收收入,免税收入和扣除后的金额小于零。
《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来自股权投资收益(如股息和满足企业要求的居民企业中的股息)所得的收入为免税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不难看出合格投资收益是免税收入,应在总收入栏中填写,然后在免税收入栏中填写,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仍为-200万元,属于可收回亏损,以后年度可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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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必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3)在中国设有机构和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与股本和场所实际相关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红利;
(4)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一个
扩展配置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83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所述的合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对其他居民的直接投资企业获得的投资收益。
来自股权投资的收益,例如《公司所得税法》第26条第2款和第3款提及的股息和股息,不包括持续持有的居民企业的公开发行和上市股票超过12月投资收益。
第84条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第(4)款所述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也符合以下条件的组织:
(1)依法执行非营利组织的注册程序;
(2)从事公益或非牟利活动;
(3)除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支出外,所有获得的收入均用于公司章程注册或批准的公益或非营利性组织;
(4)该财产及其果实不用于分配;
(V)根据注册确认书或公司章程,取消后的组织剩余财产应用于公益或非营利目的,或由组织以相同性质和目的转移给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社会公告
(6)被投资方对在组织中投资的财产不拥有或享有任何财产权;
(7)员工的工资和福利支出应控制在规定的比例之内,并且组织的财产应以固定状态分配。
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识别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