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财政资金,行政收费和政府资金的通知》第一条第一款(财税[2008] 151号)财政资金,除国家要求投资并在使用资金后返还本金的资金外,应纳入公司当年的总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