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创业和就业的最新优惠政策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退役士兵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退役士兵创业和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独立就业”,2019年2月2日。财税〔2019〕21号。
的最大限制为20%,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该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此范围内的具体限制。
也就是说,此限制标准基于此“通知”,并且地区可以将其提高到20%。您可以事先咨询您当地的税务部门,以了解是否有任何本地优惠政策。如果没有,将按照“通知”的标准执行。
本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的实施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2021年12月31日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少于3年的纳税人,可以继续享受税收优惠,直到3年届满为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个体退休企业家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46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暂停
如果2019年12月31日之前3年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则可以继续享受直至3年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