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1月1日起,跨地区运营的项目部门(包括由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管理的项目部门)应在其所在地签发主管税务机关颁发的“对外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书”。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项目》如果未提供上述证明,则项目部门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敦促其在截止日期前完成。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应当以独立纳税人的名义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项目部门应向地方税务主管部门提供总行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项目部门属于总行或二级分支机构的管理部门。
营业外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跨区域运营的项目部门(包括第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管理的项目部门)应向项目主管税务机关颁发项目总部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对外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书》。项目的位置。此外,如果是由建筑企业总部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门,则应按项目实际营业收入的0.2%预付给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预付企业所得税。无法提供《对外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书》的,应当作为独立纳税人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1.不在登记处工作的人必须持有外出营业证明。凭此证书,可以表明该项目在监管范围内,将无法运行;因为当地的税务局会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主要是防止税收来源的流失。
2.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均在营业地点支付;公司所得税是在注册地点支付的(但是我有一份施工证明要在这里出门,我的所得税是由我们当地的税务局扣除的)。我只是把它打出来,不付发票就无法证明它的合理性。)
3.如果要购买发票,则必须在营业地点购买。
根据基本原理,与地方税务局进行协调,有关是否缴纳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如下(有了这些东西,您就不能代扣企业所得税):
1、2份针对外地业务活动的税收管理证明原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
3.营业执照副本一本
4.施工合同一份
5.施工许可证或启动报告的副本1
6.中标通知书的副本
7.上一年财务报表的一份副本
8.上一年公司所得税申报表的原件和纳税证明的副本
与您一样,除非您更改季度申报表(方法如下),否则基本上都是徒劳的(至少在年度报告之前),因为您当地的所得税申报系统为“已付所得税”您没有在国外支付的所得税金额。如果您与主管就地方税问题进行谈判,则可以在年度所得税申报表中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或其他所得税减免额。
帐户处理也很简单:
借款:所得税
贷款:预扣税和所得税的支付(最好由您自己添加此主题以方便将来统计)
更改季度申报方法:
每季度申报一次时,会挤出相应的已缴所得税额。如果支付了10,000元,则将少申报40,000元的营业收入。这样,应纳税额与账面相符,因此最好与当地税务局协商,很容易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