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票费用不能扣除公司所得税。此外,由于没有正式发票,因此税务局可能会根据“发票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不可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纳税人必须申报扣除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够提供适当的证据来证明相关支出已经实际发生;法律是指遵守国家税收法规,其他法规与税收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为准。
1.各种赞助费用不能在税前扣除。
2.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罚款和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3.根据经济合同支付的纳税人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款利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在税前扣除。
4.损失和馈赠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纳税人直接向收款人捐赠的捐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2)允许扣除企业公益金中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
5.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如果符合坏账要求,可以在征得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在税前扣除。
6.企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7.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例如由于债务担保而导致的连带和若干负债的赔偿,企业负责人的个人消费等,都是无关的支出,因此不应免赔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