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欠企业所得税可以在本地缴纳吗-外省千分之二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5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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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5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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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后所在地还要缴纳吗?

企业所得税可以根据贵公司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签发的“对外经营活动的税收管理证书”退还至原始付款地点。

如果您尚未签发“外部管理证书”,则只能在项目现场付款。

异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在地方税务局预付的所得税不能在国家税中预付。

写一份副本到“国家税收”,以证明公司所得税已及时在“国家税收”中宣布,然后前往当地税收申请退税。

将来,当您外出工作时,将获得项目发票,而当您去往国家税收时​​,将获得“营业执照”,这样就不会产生地方税。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外省的建筑公司在缴纳建安营业税时是否需要缴纳千分之二的企业所得税? (已开外经证)

外来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本地交纳企业所得税吗

公司所得税应在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局缴纳。根据规定,施工企业应当向施工现场(场外)税务局缴纳增值税,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所得税在建筑工地预缴,并在公司所在地结算。

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39号),涉及跨地区经营。关于建筑施工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如下:

1.实行一般,分事业单位制的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应严格按照国税发〔2008〕28号的规定,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局部预付款,简易清算”的规定执行。和财务调整“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方法。

2.跨地区的建筑公司设立的不符合二级分支机构要求的项目管理部门(包括项目指挥部门和与项目经理部门性质相同的合同部门)应为:汇总到总部或二级分支机构组织按照国税发[2008] 28号文件的规定统一计算并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3.地方税务机关违反本通知的收集和管理文件,应予以暂停和改正;未按规定收取企业所得税的,应当及时退回对于企业。未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更正的,国家税务总局将按照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39号)基本解决了目前异地建设企业收取企业所得税的问题。根据施工现场的征收率征税,对于全国的建筑公司来说,这是“好消息”。自从该文件于2010年1月26日发布以来,如果2009年的建筑业企业已在施工现场被地方税务机关征收了企业所得税,则它有权要求地方税务机关将其退还。